积极推进征信体系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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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10:13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本报北京2月21日讯 记者宋焱报道 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贵鲜2月21日在考察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时提出,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对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要继续积极推进征信体系立法工作。 2月21日上午,李贵鲜考察了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工作。李贵鲜先后听取了人民银行关于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工商银行关于商业银行使用企业
李贵鲜在考察工作时,对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说,金融系统在短短的几年内就实现了企业信贷登记系统从小本记账到大型数据库系统支持的信息共享,发展之快是几年前想象不到的,办成了多年前想办而未办成的一件大事,这也标志着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个人征信系统是防止个人信用缺失的一个好工具,能提高个人还贷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李贵鲜指出,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今后的工作任重道远,他希望人民银行和整个金融系统继续努力,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征信体系建设。要注意加强征信系统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争取早日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征信体系的运行。同时,还要紧跟世界高新技术发展的步伐,加大新技术的应用,采集更广泛的信用数据;积极研究解决维护征信系统运行成本的费用问题。 据了解,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个人征信系统(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始建于2004年初,同年12月中旬开始试运行,2005年8月底实现所有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的全国联网,并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目前,该系统采集了4.86亿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其中有信贷记录的4000多万人,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各商业银行已建立了依托该数据库的信用风险审查制度,将查询申请人信用报告作为个人信贷审查的固定程序。该数据库在提高审贷效率、方便广大群众借贷、防止不良贷款、防止个人过度负债,以及根据信用风险确定利率水平方面开始发挥积极作用。 记者获悉,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平稳运行9年多,对防范金融风险、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金融监管等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以来,该系统提高了对关联企业风险监控的功能,在防范关联企业风险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并已经成为提高金融监管水平的重要工具,同时,利用其统计功能进行经济金融结构分析,为货币政策与宏观调控提供了有效的依据,提高了宏观政策的针对性。为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机构和社会,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组织商业银行对银行信贷登记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预计这项工作将于2006年6月底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