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第323期文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关全局的重大历史任务》,从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思路,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目前重新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这一概念有了和以前完全不同的时代背景和具体内涵。全文如下:
2月14日,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胡锦涛总书记在开班式上作了重要讲话。
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法也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多次提出,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业和农村发展相对滞后,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从“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到“两个趋向”论断,再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任务的提出,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升华。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关键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党的十六大以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解决这一最艰巨、最繁重任务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造性的探索,逐步形成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主要表现在:
在工作布局上,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为了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此前,中央曾多次强调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从经济工作的首位到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反映了我们党对“三农”问题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在发展方略上,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而且将它放在“五个统筹”之首。
在发展阶段上,作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在反思和借鉴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2004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指出:“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随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在政策措施上,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举措。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2004年“一号文件”确定实行“两减免、三补贴”的政策,使农民直接受惠451亿元。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的力度,政策直接给予农民的实惠比上年又增加251.4亿元。政策措施的强力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出现了明显的转机。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314元,达到2936元,增长6.8%,是1997年以来的最高增幅。2005年,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增长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在理论和实践探索基础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
可以看出,我们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思路,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在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小康社会并且工农业都有了一定发展的情况下,重新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它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作为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历史任务,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有了和以前完全不同的时代背景和具体内涵。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这次省部级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为标志,我国农村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们相信,在全党共同努力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构想,一定会在不远的将来变成生动的现实。(作者:范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