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生态城市天津:一倍能源增幅换两倍GDP增幅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7:0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章轲 发自北京 国家环保总局昨日宣布,天津市已经成为我国首个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的直辖市,这意味着天津已走完建设“宜居生态城市”的第一步。 据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1年提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目标以来,天津市的
2004年,天津电力弹性系数0.77,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2;工业万元产值能耗0.56吨标煤,是全国的2/3;工业万元产值取新水26立方米,是全国的1/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3.83%;每年产生的50多万吨钢渣、240多万吨粉煤灰100%得到综合利用。 天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也走出了一条环境友好型之路。天津市坚持把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作为保障群众健康的民心工程来抓,重在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先后组织实施了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安静工程、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清理市容环境违章行为和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有效地解决了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城市面貌和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天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成功,对滨海新区乃至环渤海区域的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对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