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转暖 风险投资业风云再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22:07 中国产经新闻 | |||||||||
CIEN记者曾春光 北京报道 中国风险投资业充满商机,国外投资机构也虎视眈眈。如何让中国企业的融资渠道在内外紧逼的情况下更加有序畅通,国家近日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以配合国内企业寻求技术升级和创新所需要的融资。
中国风险投资业:商机巨大 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中国风险投资年度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05年年底可投资于中国内地的风险资本规模达到441.29亿元人民币,较2004年的438.7亿元有了小幅增长。从资本来源分布来看,外资和金融机构所占比例有了显著增加,海外著名的风险投资机构更是动作频频,拿着大把的钞票大举进军中国的风险投资业。《报告》还透露:2006年上半年将有来自40家国际风险投资机构的50亿美元左右资本到北京寻求合作伙伴,这样强劲商的机实在令人对2006年中国风险投资业信心百倍。 风险投资业的强劲势头来自于政府部门对风投的长远规划,深谙“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立法者主动应战,把各项工作在战前做得更细致、更周到,整装待发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其核心内容主要涉及风险投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经营范围规范、政策支持和监管,为风险投资行业尽快发展提供了专门的法律保障,当然,依旧粗线条式的规范还是让业内人士有些意犹未尽。 风险投资:服务于企业创新 春节刚过,《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隆重登场,特别强调企业自主创新的问题,明确指出了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和前沿技术的范围。深层次上企业创新已不仅仅是某个产业发展的选择,顺畅的现金流更是保障企业发展壮大的坚实之基,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发展方向。在促进创新、创业的浪潮中,借鉴国外实战经验,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成为保障企业融资的必然之举。制定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自然名正言顺,高科技风险投资企业跨境资金运作的松绑,更宽松的金融、外汇政策环境,都让风险投资家腰杆硬起来。“探索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政策性、商业性金融资金联合投入”的方式若隐若现地表明了政府的谨慎和积极。在更多企业进入风险投资市场后,建立全国性的风险投资行业自律组织也摆上了议事日程,毕竟市场博弈后的自律是经济学中最有效率的战略。 一系列宏伟蓝图瞬间展开,实在让人应接不暇。也表明中国的风险投资业的春天真的来到了。 《纲要》:风险投资业守护者 在眼花缭乱中,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实实在在地解读着《纲要》的条条块块。点破玄机,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雪中送炭,提供了更加优惠的政策: 首先,税收等法律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对主要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加紧制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配套规章,依法对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进行备案管理。 第二,机构投资者的准入。以前我国80%的风险资本来自政府,政府通过行政命令使银行曾经是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支持者。而中国加入世贸后中外银行的竞争愈演愈烈,四大国有银行又饱受海外上市的强压,各种客观因素使银行资金进入高风险行业受到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资金链条的畅通。而且银行、养老社保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涉足金融市场的风险性的确极高,“汉唐事件”已令人胆战心惊,人寿、人保、平保在金融市场里栽的跟头就更让监管者时刻睁大眼睛严防死守。但换一个角度来说,银行等机构投资者不可能只是一味地“回避风险”,在市场的烈火中锻造,才能更健康地成长,也会推动社会经济车轮前进。合理修筑风险投资的阳关大道,使其引领全社会的投资行为向有利于技术吸纳和成长型企业倾斜,并产生数倍的引导带动功能,形成良性的储蓄,成为金融机构投资者的助推器和调解棒。因此从全盘考虑,国家选择有条件地放开机构投资者的市场:保监会大张旗鼓地出台《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务院的配套通知中也一再强调“在不违背法律的基础上,以监管为后盾支持的前提下允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 第三,拓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如果没有通畅的退出渠道,前述努力将付之东流。尤其是中小企业板向创业板的推进已刻不容缓,国家已着手逐步缩短公开上市的辅导期,简化核准程序,降低上市企业的选择标准,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上市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