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委提出落实“科教兴市”特别行动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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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09:37 国资委网站 | |||||||||
2月14日上午,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陈良宇同志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的讲话,以及近期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科教兴市的工作要求,并就如何贯彻落实科教兴市主战略展开热烈讨论。 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凌宝亨就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落实科教兴市主战略,提出打造特别行动计划。贯彻落实“科教兴市”主战略是今年市国资委两委的
一是特别产权,要研究专利技术等特别产权的入股问题; 二是特别程序,要由专门机构按照特别程序对特别产权予以认定; 三是特别奖励,要对科技创新突出成果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是特别分配,要在领导人员分配上按照“两个视同于”原则鼓励科研投入; 五是特别平台,要搭建专门平台为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运作服务; 六是特别团队,要组建由专家领衔的团队开展项目攻坚。 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马新生在讨论中指出,落实科教兴市主战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对于“科教兴市”项目的立项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企业自身发展出发,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筛选,提升技术能级,打造自主品牌。当前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集中人才和资源,形成团队和核心,全力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