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居全国第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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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 16: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9日电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提出的农村全面小康标准和综合评价方法,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47元,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为71.9%,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恩格尔系数32.6%……北京市农村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达到81.7%,居全国第二。 据《北京日报》报道,经测算,2000年至2004年,北京市农村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
但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农村距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还有一定距离。例如,享受卫生厕所农户的比重仅为27.4%,实现程度仅为38.6%;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的比重为60.9%,实现程度为87%;农民的收入水平低于城市低收入居民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比例从2000年的2.21:1上升到2.25:1。 针对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生活环境较差等问题,“十一五”期间,北京市还将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农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进行补贴、通过政策购买能够安置农村劳动力的工作岗位等方式,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并就采取措施解决农民的就医、饮水等问题。 据了解,国务院已决定在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通过普查,可以摸清北京市“三农”家底,为各级政府制定“三农”政策,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提供决策依据,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基础性的决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