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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总局萌动 三种可能中单独设部委最完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 10:59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勾新雨 欧阳晓红 北京报道

  国家发改委将升格为国家能源总局的声音又起。

  一切并非空穴来风。本报记者经多方求证获得的信息是,在本月10日举行的全国能源会议上,前国家能源部部长黄毅诚确曾提出过成立国家能源总局的建议,并已将相关方案
提交中编办,但目前各方尚未就此形成一致意见。

  据称,对于成立能源总局,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黄毅诚将可能在今年两会期间专门提出议案。

  而一位对此问题长期关注的能源专家说:“成立一个什么样的能源管理部门,最后就看中央高层的决心了。”

  传闻与变数

  本报记者近日从发改委系统一位内部人士处获知,即将成立的能源总局,将作为一个独立的正部级单位,并由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出任总局局长,由能源办副主任、前中石油老总马富才出任副局长,而现任中石油老总陈耕亦有可能辞去企业职务进入能源总局任职。

  与此同时,现发改委能源局将撤销,而国家能源办公室继续保留,规格上则高于能源总局,作为一个类似中央财经办、国务院法制办的政策研究性机构而存在。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副局长吴吟与中编办政策法规司黄司长,上周均对记者表示,此事“无可奉告”。

  黄司长称,“还没有正式确定的事情不能发表评论”,且中编办对设立新机构有一套严格的发布制度,没有国务院的正式决定,无论能源总局还是能源部,现在都不成立。

  而在目前备受各界瞩目的《能源法》起草工作中,中编办也是十五个参与起草工作的中央部委之一,这被业内认为是中国能源管理机构将发生重大调整的信号之一。

  但黄司长对此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成立能源总局或者能源部,因为中编办有对部门职责进行协调的责任,此前很多法律的立法工作都有参与。”

  另一位中编办人士则向记者证实看到过关于能源总局的方案,但他称,“这只是发改委提出的想法,能否获得通过还不一定呢。”

  另据国家能源办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在本月10日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前能源部部长黄毅诚,在会上正式提出了设立“能源总局”的建议,并表示建议已提交到中编办。

  但当日会场上各方有不同意见,最后的结论是,黄本身是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在今年两会上作为议案提出来。

  发改委下属的中国投资协会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黄毅诚老部长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为人耿直,现在他提出了能源总局的建议,也是想把能源工作做好,但是这真的太难了。”

  据他介绍,几年来中国投资协会一直向国务院建议成立国家能源委(规格级别高于能源部),因为能源的政策与安排、生产与供应等具体运作工作光靠发改委能源局根本就顾不过来;多次建议之后,国务院很重视,有关领导做了具体的批示,后来成立了能源领导小组及国家能源办公室,而国家能源委的动议却迟迟没有回音。

  去年7月份,黄毅诚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能源办成立前中编办曾向其征求意见,当时就建议成立能源总局,可以是正部级,由发改委一位副主任兼任局长,还是隶属于发改委,因为“如果独立出来,什么权力都没有,能有什么用”。

  上述能源办人士介绍说,去年前国际能源署官员陈新华受邀来参加发改委能源局的一些工作,当时陈也提出设立能源总局的建议,但似乎并没得到重视。

  现任BP中国公司副总裁的陈新华不愿对此发表过多评论,他说:“现在能源问题很重要,不但要加大人数,还要加强政策的力度”。据他介绍,过去中国的能源管理职能比较分散,当时分别建议成立能源局和能源办,后来这些机构都建立了。

  种种变数笼罩着这个尚未诞生的机构,包括它的名字,大部分人认为应该是“能源总局”,但也有一部分人坚持认为应该以“能源部”来命名。

  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透露了有关能源总局设立的另一种方案:发改委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办同时撤销,合并到新的能源总局,总局局长人员还没有最终确定,张国宝和现任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都有可能。

  徐锭明已届退休年龄,业界普遍认为,若无意外变动,当圆满卸任。而另外两位有可能入选副局长的人选,马富才与陈耕也已经都到了60岁的关口。

  石油管理干部学院教授韩学功分析说,陈耕和马富才都是1946年生人,今年都到了60岁,中石油和中石化等都是副部级,这个级别的干部除非再有升迁,否则到了60岁都要退休的,中海油的老总卫留成就是在60岁时升任海南省省长的。现在马富才、陈耕到传言中的能源总局任职也是可能的,在级别上是又提升了。

  马富才当年因中石油重庆井喷事故而辞职,去年震惊全国的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案发生后,中石油再次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曾公开否认陈耕将辞职的传闻。

  不过按惯例,高层辞职与否还是要等到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之后再做决定。

  据业内人士透露,国务院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案调查组近期已经完成了对吉林当地的调查工作,回到了北京。

  支持与反对

  据发改委能源所能源系统分析与市场研究室主任姜克隽介绍,早在2005年初,中组部和发改委要求能源所做过一个关于成立能源部的研究,时间很短,但争议很大,有很多不同的声音和意见。

  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就是乐观的支持者,他告诉记者说:“成立能源总局的可能性很大,也非常必要。”

  据他介绍,本届政府换届时,就有成立能源委的动议,后来错过了时机,于是就成立了能源办,能源办成立之初就想把发改委能源局取消,后来没有成功。

  能源办本应该把各部门协调起来,但现在看来能源办很让人失望,变成了一个组织人写报告的政策咨询机构,而就是这样,相关部门也不是很配合。

  他说,能源总局或者能源部的成立要重新对现有部门进行权力划分,因为涉及能源的部门太多了。以石油为例,直接相关部门就有国土资源部、发改委和商务部。当时考虑到了这种部门整合的难度,就没有成立能源委。

  发改委宏观研究院的王家诚就是当年提出建立能源委建议的能源专家之一。但是现在他却认为,有了能源办,对能源工作的重视已经加强了,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眼下更重要的工作是落实和细化能源办的职能,至于能源总局的成立与否,还要看具体情况。

  争论的焦点是:究竟是现在的分权体制有效率,还是一个集中能源领域管理权的能源总局更有效率,哪一个对中国的能源战略更有利?

  黄毅诚提议能源总局仍在发改委系统内,就是考虑到了这一点。姜克隽也认为“能源问题很复杂,牵扯部门很多,不见得成立能源部就能解决”。

  据他介绍,如果把原来分散在发改委的各个部门聚拢到一起,原来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关系削弱了,比如与工业司和价格司的沟通问题,独立出去未必能提高效率。

  现在能源有能源局;石油有两大集团与发改委的石油处协调;煤炭有安监局;电力有电监会。如果能源部要把能源局扩大化,水电煤核等监委会可能都会转移过来,关系需要怎么样理顺,这也是个问题。如果理不顺,就会重蹈老能源部的旧辙。当年的能源部对煤炭、石油都管不了,最后就成了电力部了。

  他说,如果能源部仅是政策部门,现在的能源局和能源办就够了。能源局现在三四十人,如果增加编制到上百人左右,就可以了。

  上述能源办人士说,不是说现在成立能源总局的时机不好,而是涉及面太复杂,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等难以协调。而对于能源部之事,因涉及人事安排等问题,中编办也在研究论证之中。

  陈新华也反对建立一个独立的大一统的能源总局,他说:“其他部委的职能不大可能拉过去,每个部门都应该有自己不同的职能,能源部门是要做主管部门而不是垄断部门。”

  三种可能

  中国的能源管理体制应该分为三个层次:政策制定部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执行部门。韩学功认为,中国目前的能源工作有几个重点,一是能源立法;二是产业政策的制定;三是监管机构的建立,石油、煤、核电等都需要建立。

  综合各方面意见,能源总局最可能出现下列三种走向。

  一是维持现有格局不变,只是能源局和能源办在人数上扩编,在协调和管理职能上再加强一些;

  二是成立能源总局这样一个部级单位,但仍在发改委系统内,将发改委内的能源管理职能全部吸纳过来,如价格司和工业司中的相关职能;

  三是成立能源总局或者能源部这样一个部级单位,独立于发改委之外,在对能源的管理上实行大一统的策略,将发改委、国土部和商务部等部委中凡是涉及能源管理的职能全部转移过来。

  第三种可能是目前最完美的方案,这样能源管理工作就自成体系,三权分立,上面一个政策部门国家能源办,中间一个政府执行部门能源总局,外围建立一系列的独立的行业监察机构,如电监会、煤监会、油监会等等。

  董秀成认为,中国需要一个统一的、没有矛盾的、相互协调的能源管理机构。现在的发改委和商务部都是靠发红头文件来管理石油市场的,这样的缺乏严肃性和连续性的做法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符,至少在法律出来之前弄一些行业的管理条例,但条例就是出不来,因为没有人牵头。

  他说:“要是有了一个强有力的部门,制定条例就很轻松了。这可能比一个泛泛的《能源法》更有效果。”

  先有《能源法》还是先有能源总局,这也变成了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有了《能源法》的正本清源,理顺框架,能源总局的成立才能顺理成章;而只有成立了能源总局才能协调起各起草部门,来快速推动立法工作。

  现在看来,后者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一部法律至少要两年才能完成,而现在的能源形势已经很迫切了。

  “成立一个什么样的能源管理部门,最后就看中央高层的决心了。”董秀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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