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丰杰 来源:中国经营报
春寒料峭之时,社区医院却率先迎来了自己的春天。
2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并决定成立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社区医院在医疗改革的重要关头被“委以重任”,担当了扭转“看病难,看病贵”局面的一个重要角色。
拟推行社区医院“首诊制”
随后,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则称,政府鼓励各城市试推行社区医院“首诊制”,建立社区医院与附近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以实现城市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因为,按照社区医院和大型医院的定位不同,两者拥有不同的职能。社区医院主要承担辖区内居民的计划免疫、健康管理、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首诊和大病发现、转诊;大医院应承担重要、疑难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新医学技术的研究及临床应用。双方通过“双向转诊”,实现病人合理分流,同时合理配置、共享一个城市或一个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
毛群安认为,社区开展“首诊”将带来有很多好处。首先,能合理分流门诊病人,没有了大医院的挂号排队“长龙”,就医方便;其次,费用较低。
社区医院“首诊制”若能施行,社区医院的地位不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其经济状况也将大为改观。业内人士认为,“首诊制”给社区医院带来的利润增长空间将会“相当大”。
合格社区医院可取得“医保”资格
一些合格的社区卫生机构未能得到卫生主管部门的认可,即纳入到“医保定点”的体系中,是影响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一个的原因。
毛群安表示,这次《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要纳入到医保定点单位中来。将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到医保定点单位中来,能够使社区居民更多、更好地接受服务。根据国际经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为医疗保险起到一个“守门人”的作用,其作用非常重要。
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表示,各城市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目前正在努力提高对社区卫生的投入和技术扶持,以提高社区医生的疾病诊断、大病发现和健康管理能力,让居民切实感受到社区医院的方便、安全、便宜,从而养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转诊到大医院”的观念。
北京市卫生局此间也透露,北京市目前正在从政府投入、医保报销比例、医疗技术培训三个方面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职能。目前,在西城区的四个社区已经开始试点推行。
社会资金投资社区医院并无具体限制
《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这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毛群安解释说,社区卫生服务是公益事业,在按照公益性事业单位来运行的前提下,欢迎社会资金的加入。对于投资主体、持股比例等均没有什么限制。毛群安进一步解释说,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样,要解决好政府主导和利用社会力量共同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问题,现在注定是个探索阶段,但原则应该是在政府的宏观规划和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阶段性目标,即“到2010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基本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东中部地区地级以上城市和西部地区省会城市要加快发展,力争在二三年内取得明显进展。”一些业内专家认为,这个目标并非一个一蹴而就的轻松任务,在实现过程中,社会资本有“相当大”的发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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