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2月15日电 (记者 李南玲) 从15日起,深圳市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从立项到开工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16-386个工作日缩短到12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重大项目从选址到开工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56-336个工作日缩短到100个工作日。 深圳市长许宗衡日前在全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表示,本届政府绝不允许出现审批缓慢现象。
深圳市重大项目改革方案规定,改革将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计划,分为
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从2006年2月至9月,为试行阶段,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上述内容。第二阶段从9月开始到年底,将所有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到100个工作日以内。
许宗衡认为,审批缓慢已经成为束缚深圳经济发展的一大体制性障碍,而提高审批效率已成为政府重点工作。深圳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小组,并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经办处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为保障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深圳市监察局从3月1日起对改革进行监察,5月1日起正式进入行政监察。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和监察局将定期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办和监察,对未按要求完成审批业务的部门和责任人员,由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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