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市先找“下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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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16:1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洪燕杰)记者昨天获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至包括北京市国土局在内的各地方国土厅局。在该征求意见稿中,一项被称作“勾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新方式正在被国土资源部考虑,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消息称,正式执行日期大致在今年7月。 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方面的解释,所谓“勾地”是指土地在正式挂牌出让前,由单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目前关于“勾地”政策是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具体情况目前不便于透露,勾地只是一次技术层面的完善,不会改变现行土地交易制度的基本原则。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勾地”新政策的出台很可能与2005年的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区多起土地挂牌或拍卖流拍有关。“勾地”的前提是单位或者个人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且该价格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而土地的最终获取还是要通过“招、拍、挂”来实现。只不过在无人应价的情况下,“勾地”成功者以“勾地价”将土地买入。显然《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勾地”概念,是保证即将出让的土地公开出让过程中不至于“流拍”。 此外,针对土地制度改革以来,“招拍挂”应该用什么评判标准决定最后得主,应该“价高者得”还是“建立一个综合评标标准”的热点问题,该征求意见稿也有新说法:对具有综合目标或特定社会、公益建设条件的地块出让,可以采取招标方式,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其他土地的出让,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网络编辑:赵志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