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国资委党委对区内几起国有企业原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向区管企业、各市国资委发出通报,要求各企业党委和领导人员要认真汲取这些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同时要切实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2005年,宁夏司法机关相继查处了多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的案件,其
中包括宁夏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董事长杨汝臣等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原宁夏伊斯兰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王贵增挪用公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一案;吴忠仪表集团公司原董事长赵广生等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一案。
通报对以上案件的发生从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对各区管企业党委和领导人员提出要求: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构筑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牢记宗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三是要严守法纪,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四是要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五是要强化监督制衡,防止权力失控。要求各企业党委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从这几起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严格执纪,以党风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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