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存款保障计划今年将出炉
内地银行香港分行也被纳入计划
本报记者 江南 发自深圳
香港改善金融环境的努力仍在持续,继废除遗产税后,又一项保护小额存款客户利益的制度即将出台。昨日,《第一财经日报》从香港金融管理局获悉,筹备了五年之久的存款保障计划将于今年推行,目前已经完成运作规则的制订,正在测试相关软件系统。内地机构关心的内地银行香港分行也将被纳入到这一计划中。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表示,存款保障计划是为存户提供的一个安全网,一旦发生银行危机时,小额存户的存款可以得到保障。该计划的保障对象是所有在港银行10万港元存额以下的存户,据不完全统计,这将使香港大约84%的存户得到保障。同时,外币存款也在受保障计划之列。
据透露,该计划将采用“事先筹集资金”的模式,由存款保障委员会向银行收取供款,建立存保基金。按照要求,除非获得存款保障委员会的豁免,所有香港持牌银行(包括外国银行分行)都必须参与该计划。这意味着内地银行香港分行也必须缴纳相应的供款。在具体的供款数额上,会根据银行的监管评级厘定差额供款。
据香港金融管理局昨日提供的最新香港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简报显示,目前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已经大致完成了存款保障计划的运作规则的制订,正在测试补偿款额支付系统,预计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向银行收集供款并提供存款保障。
香港的一位存款客户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特区政府推行这一保障计划,一方面是为了免除客户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是为了增强香港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其实,按照相关法律,在银行破产清算时,符合资格的存户有权对其银行存款支取最多达10万港元的款额。只是在现行体系下,当破产银行进入清算程序时,存户不一定能保证全部收回自己的存款,且支付款项会被拖延。因此,这一保障计划有助于解除这一风险,类似于一种存款保险制度,不过保费不由自己承担。
据悉,由银行供款组成的存款保障基金类似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目标水平为有关存款总额的0.3%,目前大约为16亿港元,计划在五年内筹集完成。
根据运作规则,触发赔款的条件主要是:法庭已经对银行发出清算令,或者金融管理专员经调查、咨询财政司司长后通知存款保障委员会认为有关银行已经无力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无力偿债,或者即将中止向存户付款。
任志刚称,香港推出这个计划,并不是表示预期香港银行体系的稳健程度或实力会减弱。香港的银行管理完善,流动资金充裕,平均资本充足比率几乎是国际最低标准的两倍。然而,即使是全球最好的监管制度,也不能够排除发生一些在控制范围以外的事情,例如谣言或外来影响,公众可能会突然对银行失去信心。上世纪90年代初的国商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存款保障计划可以提供一个预设机制,以处理这类危机,从而将影响扩散至整个银行体系的风险减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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