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茜 郭晋晖 发自北京
一场事关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目前,这份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改革意见初稿正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而早在去年年底,发改委有关司局已就改革基本思路征求地方意见。
据了解,该意见初稿包括了收入制度改革的目标原则、基本思路、主要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等内容。其中加大培育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限制高收入群体收入增长过快等问题,已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
启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背后,是贫富差距日渐扩大的现实。根据官方口径,反映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早在2000年就已经超过了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目前更是接近0.45,并仍有继续扩大的趋势。与此同时,2003年和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均超过3.2:1,处于历史高位。
在这种背景下,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四天前,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司长孔泾源在征求地方意见完毕后,再一次主持了有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资委等中央部委参加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座谈会。在当天的座谈会上,上述部门代表就发改委提出的初稿进行了专题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国家发改委一位专家表示,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中等收入阶层,要在城镇内部真正形成中等收入阶层,就必须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可持续收入能力。
“中等收入群体应通过微观机制的改革来扩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昨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目前,年收入5万到8万元之间的群体是中等收入群体中较低收入的那一部分。而要提高这个群体的比例就需要合理调控工资,确保这一群体平均收入水平不断地提高,加强对这一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提高。与此同时,还要力图避免中等收入群体中一部分由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进入低收入阶层、他们的财富向高收入阶层转移。
值得一提的是,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早就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国家发改委一位专家曾撰文指出,“十一五”期间,尤其要对国有部门的收入分配依法加强监管,防止社会共有的垄断利润转化为小集团的利益和个别人员的薪酬福利,积极探索超额垄断所得向全民所有者的转移机制。
而在去年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也指出了国有单位在收入分配上存在的混乱秩序。“部分国有企业的工资福利发放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和结构不合理,不同部门、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的公职人员间收入差距过大”。
但在苏海南看来,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等原因,垄断行业收入增长过快的势头难以逆转。因此,国家所能做的更多是通过“提低”来缩小差距,但对于垄断高收入群体则很难有所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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