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苏稻香 通讯员 吴恂 金秉钧) 记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2005年广东地区(不含深圳、珠海,下同)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政策出口获得大幅增长。据统计,全年经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出口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共1669份,签证金额约2995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47%和1127%。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互惠的实施最初始于2004年4月1日,但是当时仅限于国际贸易
商品分类第1-8章的产品(称为“早期收获产品”,即农、牧、渔业产品)。这些产品并非广东出口产品的强项,而出口企业对这些优惠政策又缺乏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因此2004年广东地区对东盟成员国在优惠政策下的出口并没有显示出明显优势。
自2005年7月20日起,除早期收获方案已实施降税的产品和少量敏感产品外,中国和东盟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约7000个税目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通关。这意味着未来5至10年,中国的产品和服务可在零关税、免配额以及其他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改善的情况下,顺畅地进入东盟市场。目前,广东不少出口强势产品,比如农产品、纺织服装、鞋类、玩具、照明装置、机电产品等都被列入东盟此次降税清单之列。
广东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企业,抓住有利时机,深入研究东盟成员国的降税方案,进一步扩大对东盟成员国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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