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海外上市中间机构排行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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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14:34 《中国投资》 | |||||||||
○ Zero2IPO清科创业投资研究中心 2005年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道路比较坎坷,外管局的“11号文”和“29号文”的发布,对2005年第二、三季度的企业海外上市产生了很大影响,特别是对香港和新加坡两地市场。直到11月份外管局发布“75号文”,为中国企业海外上市重新敞开了大门。受政策等因素影响,2005年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数量比2004年有所下降,截至2005年12月13日,共有68家中
本次排名综合考虑了海外六大市场,在对2005年1月1日至12月13日期间的上市公司信息进行整理的基础上,清科创业投资研究中心以各中间机构处理海外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以及是否参与创投公司投资的企业上市作为参考指标,最终得出该排名。因此,本排名除了反映各中间机构在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中的总体实力之外,还重在体现各中间机构在创投支持的企业海外上市中所发挥的作用。 2005年,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和高盛列中国证券承销业务的前三名。摩根士丹利负责承销中星微电子、无锡尚德太阳能、永乐电器等比较重要的创投退出案例,还有建行上市这样大的项目,因此,被排在本年度海外上市承销商之首。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和高盛的表现也相当不错,前者承销了4个NASDAQ的IPO项目,后者负责了百度、分众和雨润的上市承销。而新加坡的威豪金融集团也因为承销数量和规模突出进入前十。 2005年上市的68家公司中,66家聘请了“四大”和均富国际作为其上市审计机构,上市审计机构越来越集中。其中,德勤审计数量虽然和普华相同,但德勤参与了大部分创投支持的企业上市,特别是8个在美国市场IPO的项目中德勤占了5个。其他负责单个IPO项目中的审计机构未列入本次排名。 2005年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法律顾问主要集中在排名前四大律师事务所,其中金杜律师事务所负责神华、交行、雨润、中星微等大的IPO项目,而排名第四的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担任了14家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在数量上远远超过其他事务所。 2005年在纽约交易所和NASDAQ交易所上市的中国企业聘请的美国法律顾问比较集中,8家企业中有5家选择了瑞生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事务所都只承担了单个IPO项目。 在香港上市当地法律顾问中,史密夫律师事务所担任了建行、神华能源等较大的上市项目的法律顾问,排在第一位。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负责了5个上市项目的法律顾问事务,数量上排在第一位。 在新加坡上市当地法律顾问中,旭龄及穆律师楼、王法律师事务所、立杰律师事务所和腾福律师事务所承担了近80%的上市项目的法律顾问,Venture Law LLC负责了龙旗控股在新加坡上市的法律顾问项目,因而排名第四。 排名计算方法说明 由于本排名除了反映各中间机构在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中的总体实力之外,还重在体现各中间机构在创投支持的企业海外上市中所发挥的作用,因此本排名采用3项指标:即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所涉及的中间机构所参与的IPO项目数、融资额以及其中有创投支持(VC-backed)的企业上市的数量,并将这3项指标分别予以加权,根据加权后的计算结果,得出该机构的得分,并依据此分进行排名。 具体计算方法为:融资项目数占总项目数量的比例再乘以权重40%,融资额占总融资额的比例再乘以权重40%,创投支持的企业数占创投支持的企业总数的比例再乘以权重20%,这3个数字最后相加,得出该中间机构的总分。为了更好地体现各中介机构在IPO领域的活跃情况,避免融资额巨大的IPO项目对排名结果的影响,我们对10亿美元以上的大型IPO项目作了极大值修正,即统一计算为10亿美元。如建行、交行、神华能源这样的本年度融资额超过10亿美元的大型IPO项目,我们在计算时,都将其融资额修正为10亿美元。 计算方法举例 如美林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其所负责的中国企业海外上市项目占各承销商所负责的项目总数的4.40%,所负责项目的融资额占总融资额的7.33%。所负责的有VC支持的企业占有创投支持的企业上市项目总数量的7.70%。 则美林在承销机构中排名的得分为: 4.40%×40%+7.33%×40%+7.70%×20%=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