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请示已经上报国务院
本报讯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国家发改委日前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请示》(发改运行160号),并已上报国务院。在关于下一步工作的建议中,《请示》明确提出,要“继续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政策”。
《请示》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情况的回顾;第二部分则着重分析煤电双方对重点电煤价格出现较大分歧的原因;第三部分重点提出了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第三部分的第三点针对重点电煤定价问题。发改委称,“鉴于多年形成的电煤重点合同价格与非重点合同价格存在一定差距,适当提高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也有其合理性。”
随后的第四点则是“继续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政策”。不过,这一点的内容非常简略,并未提出具体的联动方案,只是称要按照已经制定的煤电联动机制执行,同时强调,要防止煤、电借机大幅涨价。
在1月份举行的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计划要签订的重点电煤合同有4.9亿吨,约占到全国电煤总量的一半左右。而《请示》显示,衔接会上只签订了1亿吨重点电煤合同,仅超过计划的五分之一。而记者本月8日从电力系统了解到,五大发电集团的签约量只占到其总需求量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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