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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禁止各级单位以储备物资从事期货等交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10:33 证券导刊

  为加强国家物资储备系统行政和事业单位的投资管理,明确投资权限,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发改委发布进一步加强国家物资储备系统投资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物资储备资金管理制度》和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以储备物资、储备资金、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进行投资,严禁从事期货交易、买卖股票、外汇、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金融衍生品或进行金融风险投资和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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