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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房分零卖需取得产权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2:03 重庆晚报

  本报讯曾在主城区大行其道的分零预售商铺、农超等再也行不通了。昨日,市国土房管局通报称,商服用房分零卖需取得产权证。

  市国土房管局规定,严禁商服用房类的商场、农贸市场在预售期间分零销售。预售期间如需销售的,应整层、整体销售,或按批准的建筑设计和预售许可销售。

  商服用房类的商场、农贸市场分零现售的,需按以下规定办理:分零销售的商服用房已取得《房地产权证》,商服用房分零销售应当以权属单元为销售标的物。

  龙寰超市即是分零销售、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典型(本报曾连续报道过)。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就龙寰超市业主如何办证提出具体意见:办理权属登记的项目应是龙寰公司取得合法产权的项目。其中,未付清购房款的,由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收取剩余购房款。

  对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但因税费尚未完结而没发证的,可在收取个人应缴纳税费后颁发《房地产权证》;龙寰公司应缴纳的部分,暂时采取挂账方式处理。另外,办理权属登记时,由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申报办理。

  据初步统计,2003年9月至今,龙寰农超共在渝中、江北等7个区开设了13家农超,共涉及3000多业主。

  (记者 陈林)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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