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5年湖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117.74元,比上年增加279.99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比上年增长7.2%。农民收入增长变化的主要特点是:
一、工资性收入增加147.55元
2005年农民人均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为1228.79元,比上年增加147.55元,增长13.7%
,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2.7%。在工资性收入中,外出从业收入为764.81元,增加94.24元,增长14.1%;其中省外国内收入549.55元,增长12.6%,县外省内收入148.15元,增长20.30%。在本乡劳务收入为408.51元,增加51.46元,增长14.4%;其中乡镇企业收入93.29元,增长7.3%。在非企业组织中得到的收入为55.46元,增加1.85元,增长3.5%。
工资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05年湖南省农村劳务经济有较大发展,农民外出劳务的人数、时间和工资水平全面增长。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5年湖南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劳务人数比上年增长7%,平均每个外出的劳动力外出务工时间为7.65个月,外出劳务总时间比上年同期增长12.6%,平均月工资水平为630.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增加98.78元
2005年湖南省农民家庭经营的纯收入人均为1713.35元,比上年增加98.78元,增长6.1%。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5.3%。在家庭经营收入中,农业纯收入为952.98元,增加51.14元,增长5.7%;林业纯收入为47.05元,增加21.73元,增长85.8%;渔业纯收入为40.10元,增加5.46元,增长15.8%;牧业纯收入237.99元,增加1.87元,下降0.8%。
农民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纯收入人均为435.23元,比上年增加22.33元,增长5.4%。其中,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81.28元,增长37.3%;商业、饮食业收入97.52元,增长1.9%;社会服务业44.71元,增长15.7%;文教卫生业收入12.21元,增长60.6%;其他各行业收入则有所下降。
农民家庭经营的收入增长,特别是一产业收入的增长,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是全免农业税等支农政策措施效果明显。2005年起全省全免农业税,同时还提高粮食直补标准,实施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据全省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5年落实到农户的“三补一免”金额人均57元多。全年全省农民因政策因素直接增加的收入人均为76元多。农户人均税费支出为26.1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83元,下降55.6%。
二是农产品产量和出售量增加。2005年湖南省农业生产气候条件较好,全省无大的自然灾害,农业是个丰收年。根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与上年同期相比,农民人均谷物产量539.30公斤,增长3.9%;豆类6.65公斤,增长10.3%;油料19.88公斤,增长5.8%;棉花20.28公斤,增长10.3%;烟草9.38公斤,增长61.8%。与上年同期相比农民的农产品出售数量也明显增加:农民人均出售谷物180.56公斤,增长28.3%;薯类0.96公斤,增长23.7%;豆类3.48公斤,增长76.5%;棉花22.43公斤,增长85.6%;油料9.35公斤,增长17.9%;烟草9.05公斤,增长61.3%。
三、转移性和财产性纯收入增加33.66元
2005年农民转移性和财产性的纯收入人均为175.60元,比上年增加33.66元,增长23.7%。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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