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信投资董事长宋祝华被控伪造公文诈骗9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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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01:08 新京报 | |||||||||
法庭上自称也是受害者,花钱委托朋友“走后门”办理项目批复办来假文件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悦) 因被指控伪造北京市计委、北京市建委的批复文件和北京市规委的规划意见书,合同诈骗9000万元,嘉信投资公司原董事长宋祝华昨日在海淀法院受审。
头发花白的宋祝华刚被带进法庭,便举手询问法官“能吃点药吗?”其律师解释说宋近期血压不稳,药是看守所开的。主审法官宣布休庭,让法警带宋祝华去吃药,10分钟后再次开庭。 检方指控:2002年至2004年间,时任嘉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宋祝华以公司名义,与北京电子城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电子城商务中心项目。其间,宋祝华伪造北京市计委、北京市建委《关于开发建设电子城科技园商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和北京市规委《0390号规划意见书》,并在假文件的基础上,与国信公司签订转让协议转让该项目。检察机关还指控,宋祝华以同样手段骗取国信公司项目转让前期费用和中介咨询服务费共约9000万元。协议签订后,因国信公司资金问题未实际履行。2005年1月14日,宋祝华在昆仑饭店被抓获。 “我也是受骗的。”昨日庭审,宋祝华不停地自我辩解。他说由于项目批复一直下不来,他只得花30万元“好处费”,委托两个在政府部门有关系的朋友去办,却不知道办下来的文件都是假的。 随后那两个朋友也都找不到了。当被问及受骗后为何不报案,宋祝华说,在房地产界受骗很普遍,只能吃哑巴亏。 检察机关认为,宋祝华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