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年内推出企业名称跨行业保护制度
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 从即日起,企业登记、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提供由法定验资机构提供的验资证明,若发现有虚假,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作为中介机构的验资方将承担赔偿责任。昨天下午,北京市工商局就新《公司法》出台后企业登记注册调整作了说明,并透露,今年将制定出全国首个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全行业保护制度。
网上登记全程代办年内全市推行
市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处处长贺庆财介绍,今年1月1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正式实施,为与《公司法》保持一致,北京对企业登记改革措施中内容作了调整,主要涉及验资程序、前置审批、核定具体经营范围三方面。
贺庆财透露,目前网上登记“全程代办”已在海淀、朝阳、怀柔三区试点,今年将在全市推行。申请登记者只要在网上提供出企业名称等9项内容,工商就将全权负责办理其他事宜。
另外,为保护企业的名称权,北京今年还将制定出全国首个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全行业保护制度,知名企业名称若被侵权滥用,将不分行业地进行保护。
新《公司法》催生270个“一人公司”
贺庆财还介绍,自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北京已经有了270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此外,按照新公司法,股东之间的利润分配不一定要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不一定由公司的董事长来担任,其权限可在章程中扩大或减少,而不是由法律来规定;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将有效打击股东利用“公司”外壳进行欺诈,恶意逃废债务,规避合同、税收和社会义务等。
登记注册三大调整
验资程序 登记须提供验资证明
新规:今后,企业设立登记、变更注册资本(金)登记应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旧规:以前,企业注册资本不必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只需到设有“注册资本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专用账户”交存即可。
“要求提供验资报告,主要是为了防止虚假注资现象”,贺庆财说,新《公司法》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验证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将承担赔偿责任。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将具体核定
新规:工商机关根据企业章程或个体工商户的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核定其经营范围。市民今后可查看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来查验其是否超范围违规经营。
旧规:除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外,内资企业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前置审批 后置审批一律前置
新规: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注册时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应提交审批部门批准的法定前置审批文件,如开饭馆、药店等都要先期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证后,再到工商领取营业执照。
目前共有130多项前置审批项目。
旧规:之前,很多项目是后置审批的,如交通运输、铁路、水运等,都是企业先到工商拿营业执照,然后到相关审批部门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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