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再酿问责风暴 拟本周曝光10家化工企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01:2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章轲 发自北京 一场类似于去年的“环保问责风暴”正在国家环保总局酝酿。 昨日上午,有消息人士透露,国家环保总局本周将曝光10家风险评估排查存在重大隐患的沿海化工企业。继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水污染问责风暴”将
这份通报称,最近一段时间,全国接连发生重大环境事件。自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到今年2月1日的两个半月时间,国家环保总局已接到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报告45起。其中较为重大的典型事件为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辽宁浑河抚顺段水质酚浓度超标事件、广西红水河天峨段水质污染事件、湖南湘江株洲和长沙段镉污染事件、河南巩义二电厂柴油泄漏污染黄河事件和江西赣江水域油轮起火事故污染事件。 “以上多起环境事件进一步说明,由于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我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高发态势仍将继续存在,加强环境监管,建设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势在必行。”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国务院最近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提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也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送、处理、通报与信息发布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他强调,作为建立全面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第一步,环保总局将首先对突发性环境事件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要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通报与发布制度和程序,并实行责任追究机制。 “环保总局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污染防治(水、空气、土壤),而保障饮水安全又是首要任务。”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1月23日在环保总局新春团拜会上说。 本周将曝光的10家排查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黑名单,来自于去年12月8日,环保总局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环境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流和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周围的大中型化工企业;小化工企业集中地区的化工企业、化工工业园区;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堆放场所。 1月中旬,环保总局派出督查组,赴四川、重庆、湖北、湖南、安徽、江苏、广东、山东、辽宁、甘肃等省市进行专项督查。按照既定的时间表,今年1月30日前完成环境安全大检查,检查报告报送环保总局。 1月24日,周生贤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环保总局已决定在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春节以后在适当的时机把这次检查的情况以及整改的意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