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收下岗人员最高可免三年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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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 18:46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 (记者 刘巍)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国税部门了解到,税务部门已明确企业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优惠政策的具体条件。从今年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三大类企业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最高的可以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 据税务部门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方面,无论是对象、范围还是优惠方式都作了调整。首先是取消了门槛,享受优惠的企业,不再有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30
另据记者了解,按照有关规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以及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这类企业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