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开发署2006年-2007年对华发展援助提高能效战略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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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 11:04 发改委网站 | |||||||||
法国开发署是依据法国银行法规设立的专业银行,是法国政府官方发展援助机构,已在国际上超过90个发展中国家和法国的9个海外省份开展了业务工作。 2003年12月,法国政府授权法国开发署与中国政府合作,2004年7月,法国开发署驻华代表处在北京成立。2004年10月,希拉克总统访华期间, 法国开发署与中国财政部正式签署了开发援助框架协议,胡锦涛主席和希拉克总统出席了签字仪式。发展援助贷款主要集
为了配合中国的西部开发战略和减少地区差异,法国开发署提出,贷款资助的领域主要考虑西部五个省市:云南、广西、贵州、四川、重庆,以及湖北和湖南两省。 2006年-2007年法国开发署对华援助关于提高能效战略的主要内容为: 1.项目选择的主要标准 减少会产生温室效应的气体排放(二氧化碳、甲烷等) 2.项目领域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规定下,生产可再生电力(小水电、沼气、风能及太阳能发电)或替代能源(天然气)。 •提高能源效率:热电联产、铁路方面的能效提高及建筑节能。 •减少城市运输能耗(以减少碳氢化合物的消耗为目标);地铁/轻轨(技术及方法的转让,而不是简单的设备装配)、城市交通顺畅/在城市规划纲要和城市交通规划中考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研究、技术支持、以及根据研究结果的投资:城市道路、信号设备等等)。 3.其他需注意的事项 •优先考虑与中方联合融资的项目。 •如果项目合适,可以加入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内容。 •不考虑仅改善局部地区环境污染的项目(如二氧化硫的减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