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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经济从2001到2005:取得长足发展(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程路

  随着2006年的开始,我们迈进新世纪后的第一个五年和国家的第十个五年计划结束了。2005作为收官之年,为“十五”计划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对于这即将过去的五年,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评价是“不平凡的五年”。

  五年来,国家摆脱了上世纪末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冲击,成功地战胜了非典疫情和重大自然灾害的挑战,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抑制了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健康的因素,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18.2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9%,并且连续三年保持10%左右的增长;财政收入将达3万亿元左右,比2000年的1.34万亿元增长1.3倍。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要进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得到较大发展。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上了一个大台阶,2005年进出口总额达1.42万亿美元,比2000年的4743亿美元增长两倍。预计五年累计利用外资2700亿美元。城乡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国家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十五”计划将作为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五年载入我国现代化建设史册。

  民营经济取得长足发展

  在这五年里,我国民营经济也取得了长足发展,真正担当起了“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重任。

  表现1:民营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进行推算:“九五”末期的2000年,我国内资民营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比重约为42.8%,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比重约为12.6%,二者之和约占GDP的55%。到“十五”末期的2005年,内资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约为49.7%,外商和港澳台经济比重约为15%-16%,两者相加约占65%左右。

  在工业方面,2005年与2000年相比,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5年共增长246%,年均增长28%。2005年,民营工业比重达到60%左右,比2000年提高约14个百分点。

  表现2: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

  “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在二、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净增7000万人。城镇民营经济就业人数,净增5700万人。而同期城镇就业总数只增加了4100万人,国有单位就业减少了约1500万人,个体私营企业就业增加了2600万人。民营经济在二、三产业就业的比重,已经从2000年的77.5%增加到2005年(预测)的84.1%。民营经济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从2000年的为65%左右增加到2005年的75%以上。民营经济创造的就业,不仅分担了国企“减员增效”的后顾之忧,而且吸纳了更多的新增劳动力。可以说,没有民营经济,就没有就业问题的基本解决,也就没有社会的基本稳定。

  表现3: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

  2000年以来,民营经济特别是私营企业税收明显快于全国税收增长速度。私营企业税收增长率五年来一直保持在40%以上,占全国税收的比重从2000年的3.3%提高到目前的8.7%。2005年私营企业税收可达2000年的6.3倍。在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60%,成为地方的财源主体。

  表现4: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对外贸易的生力军。

  “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出口总额从2000年的1328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6043亿美元(预计),增长3.6倍,年均增速35%。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比重从2000年的53.3%提高到2005年的77.4%,5年间提高了24.1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在外贸出口中的比例由2000年仅占1%提高到2005年1-9月份的14.6%。

  民营经济实现理论创新

  回顾“十五”期间民营经济的成长轨迹,我们发现: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路径图”,大体上是在沿着理论创新、制度创新、金融创新和海外市场创新四个方向,不断地突破、前行,不断地伸展、壮大。它所呈现出的顽强生命力,令人赞叹,令人感慨。

  第一个方向,在理论创新方面,以2002年的十六大为节点,过去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论桎梏统统被砸碎,党在所有制理论方面的创新和突破逐步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法律和社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对民营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

  2001年7月1日,在中央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发表了著名的“七一”讲话。这篇讲话在思想理论方面的创新和突破,为中共十六大的召开作了重要的思想准备。比如:

  ———提出了在我国现阶段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论,破除了简单化的公私对立论和把非公有制经济当作异己力量的观点;

  ———提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论,体现了对劳动价值论、社会财富和价值源泉以及剥削问题的新认识。从要素贡献及合法性的基点上评价收入,是我们在收入理论上的重大创新。只有尊重非劳动收入,才能调动劳动之外的生产要素的积极性,让合法的真正非劳动收入成为

  “阳光性”收入。强调评价任何经济范畴的标准,是看其是否具有合法性,而不再将法律之外的别的标准作为评价标准,这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是思维方式上的重大拨乱反正;

  ———着眼于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新概念,体现了看待阶级和阶层的新观点。它坚持了马克思主义评价阶级和阶层的深层思想即生产力标准,破除了主要从生产关系高度看问题的流行观念,等等。

  差不多一年半之后(2002年11月8日),中共十六大胜利召开。会议选出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在21世纪的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理论也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一些民营企业家评论说“民营经济迎来了新的春天”。

  ———中共十六大强调“两个毫不动摇”,指出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强调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新社会阶层人士,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强调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海内外各类投资者在我国建设中的创业活动都应该受到鼓励。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

  ———强调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强调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等等。

  可以说,以十六大为标志,长期以来束缚人们的“姓资姓社”、“姓公姓私”等问题统统被破除了,非公有制经济从经济层面、政治层面都获得了与其贡献相适应的认同,民营经济发展的道路更加宽阔了。

  中共十六大之后,我们看到党在所有制理论、非公有制经济理论方面的突破和创新,逐步转化为具体的政策和法律。

  ———2003年10月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

  ———同年12月22日,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高票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颁布以来的第四次修正。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开始从一般的民事权利上升到宪法权利,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认可与保护。

  私产入宪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它也进一步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私产入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有着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2004年7月25日,在宏观调控初见成效的关键时刻,国务院在青岛召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会议传达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阐释了中央宏观调控的目的。“青岛会议”实际上告诉广大民营企业家,中央在推进非公经济大发展这个问题上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明确、稳定,在任何状况下都是不会改变的,我国民营经济还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

  ———2002年11月,浙江的邱继宝等多位民营企业家作为中共十六大代表首次出现在我们党的代表大会上;在全国工商联的换届之年,11位民营企业家当选为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各省区市工商联换届之后,常委以上的领导班子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所占比例超过了50%;

  ———2003年1月,重庆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浙江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先后当选省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会长;其后,贵州神奇集团董事局主席张芝庭也当选贵州省工商联会长,这是民营企业家首次走上省级工商联领导岗位;到当年3月份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召开时,全国政协委员中至少有65名来自非公有制经济阶层,人数和比例均超过上届。这表明,崛起中的民营企业家,以其越来越强大的经济影响力,已经成为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引人注目的新焦点;

  ———2004年12月24日,100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受到中共中央统战部等五部委的联合表彰,并被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这是我国首次对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表彰,是共和国赋予优秀建设者的最高荣誉;

  ———到了2005年“五一”的时候,33位私营企业主通过严格评选,首次被选为全国劳模。

  当然,由于一些人的思想观念落后于形势的发展,以及变革时期人们的心理失衡等因素,整个社会的思想认识并没有跟上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步伐。

  在这方面最突出的事例,一个是2004年由于河北省1号文件引发的关于民营企业所谓“原罪”问题的大讨论;再一个就是由于福布斯各年度中国富豪榜公布引发的争议,以及2003年以来的李海仓在山西遭枪杀,浙江皮草大王周祖豹在家门口被杀,甘肃地产大王刘恩谦在兰州被枪杀等案件。这些事例,突出地折射出了在社会上暗中涌动的一种“仇富”心态,并且引发了我们的反思。一个时期以来,缩小贫富差距、救助弱势群体、民营企业要关注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如何理性认识和保护财富,以及民营企业的健康问题等等,成为各方面关心的热点话题。

  通过前面的介绍,我们看到:“十五”期间对于民营经济而言,最具开创性的是中共十六大所确立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而对民营经济今后发展影响最为深远的,则是在这个五年里,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这对于民营经济,对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都具有全局的和长远的指导作用。

  可以这样说,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指导思想方面的重大转折,就是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党的工作重点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科学发展观,堪称是我们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上的又一次承前启后的重大转折。科学发展观既强调了发展这个根本性问题,又强调了发展的科学性问题。2005年11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与以往的五年计划相比也是具有转折性的意义。

  从今后五年的宏伟蓝图中,我们可以看出有很多的转变。譬如从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转到更倾向于“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包括提出提高农民收入等;从单纯强调GDP的增长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长方式强调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而且这种转变将是中国建立新的发展模式的核心内容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8月就“十一五”规划的专题调研中,曾经强调,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这对我们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在一些领域的关键技术、关键设备方面依赖于从国外的引进,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思想观念方面的转变。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阶段。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这既是一个有着巨大发展潜力和动力的重要机遇期,又是一个充满各种困难和挑战的高风险期。如果思想认识不清醒,政策把握失当,很容易引起社会不稳甚至动荡和倒退。一些发展中国家就是在这一时期出现严重的经济、政治问题和社会动荡的,至今仍不能平稳发展。

  面对变化了的形势,变化了的要求,民营企业需要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自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发展的战略、思路和投资方向、管理制度等等进行调整。

  民营经济实现制度创新

  第二个方向,在制度创新方面,以2004年铁本事件为节点,受中国加入W TO、宏观调控和国务院36条颁布三大因素的交互影响,民营经济在“十五”期间整体上完成了原始积累,从创业期进入一个大的调整期。

  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是摸着石头过河给摸出来的,是在不断地同各种旧的思想桎梏和计划经济的理论藩篱,进行较量的过程挣脱出来的,所以每一次思想解放都伴随着生产力的飞跃。非公有制经济从不合法到合法,从“有益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在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中共十六大以后,特别是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奋斗目标,砸碎了枷锁的非公有制经济,把发展的重心转移到了打破市场垄断、寻求公平竞争等领域。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制度”对经济活动影响是巨大的,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我们常说的“温州模式”、“苏南模式”、“青浦模式”等等,造就出了各地区独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和发展之路;欧盟从1992年12月31日实行成员国之间的商品、资本、劳务和人员的四大自由流动,到1999年欧元登场,初步实现了区域内货币金融一体化,现在欧盟的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已经形成了一个足以和美国分庭抗礼的庞大经济体。改革开放是对我国经济制度的最大调整,也是最大的制度创新,它所释放出的巨大生产力至今令全世界叹为观止。

  在“十五”期间,对民营经济而言,有三大制度因素不容忽视。按时间顺序说,一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二是2003年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以及宏观调控的实施,三是2005年初国务院36条的颁布和落实。在这三大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我国民营经济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

  一是东部地区民营企业面临着产业转型的巨大压力,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趋向增强。

  伴随着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开始,民营企业从2001年普遍开始进入新一轮的扩张或转型周期,其显著特点就是民营企业的“重工业化”和“房地产化”。但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中央的宏观调控措施初见成效。2005年上半年各地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表明,作为中国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区域浙江省,投资和经济增长开始放缓;2005年第二季度,因为增速较低,广东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都被山东超过,丢掉了第一的位子。这些迹象表明,重化工业开始进入结构调整阶段,长三角、珠三角以至整个东部地区如何实现产业转型、如何走上新型工业化道路已经迫在眉睫。

  对东部地区的产业道路,学界的观点不尽相同,政府方面、企业家们的看法也各有见地。总起来说,靠大量耗费资源、大量使用低成本劳动力来发展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新的发展道路必须冲破这些资源瓶颈,至于这个道路是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还是劳动密集型的,是重化工业还是现代服务业,应当视当地资源禀赋决定。

  现在有些沿海地区,特别是“双三角”地区把一些资源性产业,包括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长三角工业投资在下降,服务业投资在增长;实际利用外资数量在下降,但是进入服务业领域的外商投资在增长;总部经济发展很快,中央银行在上海设第二分部,2005年上半年把总部迁到上海的公司又增加了40多家。在过去加工贸易产业失去优势的情况下,资源正在向服务业流动,这是结构调整的一个积极方向。

  二是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转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能源资源项目投资,民间投资活跃。

  与东部地区发展减缓相对应的,我们看到的是中部地区如火如荼的建设场面。2005年上半年,在已公布的数据中,中部各省GDP仍保持着两位数增长,河南增长达14%,江西、湖北、湖南则分别达到12.5%、11.7%和11.6%,都远远高于全国的9.5%。2004年,江西的国民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分别比2001年增长了202%和175%,几乎重建了一个江西,其增速高居中部地区之首。贵阳市白云区通过招商引资,2004年人均GDP已达到3500美元,远远超过国内平均水平,在西部地区极为罕见。

  在中部地区迅猛发展的背后,是民营企业“北上”、“西进”的趋势在加快。截至2004年底,广东企业在贵州投资总额已超过500亿元,其中100多亿元的民间资本投向煤、电、矿产等领域。企业外迁和投资外流最活跃的是浙江。据统计,“九五”以来,仅浙江至少有7000亿元民间资本进入全国不同领域。浙江在上海兴办的企业总数有5万家左右,总投资规模达500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民营资本。与其他兄弟省市相比,浙江在沪投资和创办企业均居于首位,在沪销售额约占上海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从浙江角度讲,资本外流似乎是一种损失,但放在全国范围,这是一种贡献,也是资本趋利的必然结果。

  三是国家放开垄断行业,民营经济开始向更广泛领域进军。

  自2001年加入WTO后,为履行入世承诺,国家在过渡期内有步骤地开放了对外贸易、批发零售、文化产业等不少领域。比较突出的是:2002年4月18日,第一家以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的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创立,标志着大陆民营资本已经涉足保险业。民生人寿保险公司由全国工商联牵头,由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等著名民营企业作为发起人而设立。21家股东中,民营企业所占比例高达九成以上,公司8.3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中,民营资本比例在八成以上。

  到2005年初,《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务院36条”)正式公布,这份破天荒的文件,为民营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文件明确规定,国家将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这些垄断行业和领域;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包括非营利性领域和营利性领域;在加强立法、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业,等等。

  “国务院36条”公布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到去年底,各省市累计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36条”的实施意见共计13件,相关法规政策性文件达到200多件;国务院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17件,改进政府监督和管理工作,扩大市场准入。民营经济开始向昔日的垄断领域伸展。

  ———2005年5月,国防科工委率先发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允许非公经济申请第二类许可,从事武器、装备的一般分系统和其他专用配套产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目前,国防科工委正在受理下半年300家武器研发及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其中包括60至70家民营配套单位;

  ———2005年7月22日,铁道部出台了贯彻36条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铁路运输、铁路运输装备制造、铁路多元经营等四大领域,同时还拿出多个大项目清单,对外招商。此前,3月22日,铁道部上海铁路局、常山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和由民营企业浙江绍兴光宇集团投资的常山水泥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合同书,合资组建衢常铁路有限公司,三方股比依次为35%、31%和34%。

  ———2005年7月29日,国家民航总局正式对外公布《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从8月15日开始,民航业将向民营资本全面放开,各种投资主体都可以投资除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外的所有民用航空领域。

  其实,早在2005年3月11日,“奥凯航空”就飞上了蓝天,实现了中国第一家民营航空运输企业的首次航班。2005年6月30日,由均瑶集团控股的东部快线航空公司获准筹建,均瑶飞天梦想得以实现;7月,民企中兴置业集团投资成立的辽宁渤海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拿到了民航东北管理局颁发的运行合格证,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国内已有14家民营航空公司正在申请筹备或已经成立,其中奥凯、鹰联、春秋等民营航空公司已经投入商业飞行。

  ———2005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明确了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具体领域;

  ———此外,民营资本还积极涉足石油贸易和储运领域。2005年6月29日,中国规模最大的民营综合性石油业实体长联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成立,目前有30家民营企业入股,涉及资本约50亿元。总投资约为12亿元的浙江万向集团舟山岙山油库石油储运项目已开始筹备。总投资高达16亿元的浙江华立集团石油储运和精细化工项目,目前已进入滩涂围垦等前期工作。该项目计划至2010年建成,届时年产值可达20亿至30亿元;

  ———到去年底,各部门新政频出。11月4日,文化部、财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取消了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注册资本限额的特殊规定和个体演员证,允许国有文艺院团演职人员经单位批准离职自主创办民营文艺表演团体;12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允许非公有资本参与热源厂、供热管网和投资、建设、改造和运营;12月22日,央行公布《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只要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可以申请黄金进出口业务。

  总起来说,27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和财富(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到2005年9月底,全国私营企业已达419万户,较去年底增长14.8%;从业人员5739万人,较去年底增长14.4%;注册资金5.8万多亿元,较去年底增长21.3%。私营企业出口797亿美元,增长70%)。但是进入“十五”以后,以2004年的铁本事件为节点,我认为,中国民营经济从整体上讲,已经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开始进入一个调整期。

  我们从前面介绍的三个新的发展态势,已经可以看到这种调整的迹象,大体上说有这样几个调整方向,就是“两升级两转变”:

  一是产业结构升级。传统的重工业化道路走不通了,一部分民营企业“被迫”走上以科技创新和

信息化为主要标志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另一部分则着重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

  二是经营管理升级。越来越多的企业跳出传统管理模式,注重科学管理、文化管理和品牌运营;主动改变股权单一化格局,进行股份制改造,运用股权、期权等方式增强发展后劲;关爱员工,尊重人才,加大科研投入,开展全方位竞争;

  三是发展战略转变。不少企业开始摒弃多元化投资,更加注重专业化发展,做强主业,有的进一步提出了创建“百年老店”的发展思路;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实现混合经济的大发展;随着市场开放,部分投资转向民航、铁路、石油、城建、文化等垄断领域;有条件的企业还逐步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并购,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

  四是增长方式转变。民营企业开始转变单纯依靠量的扩张实现增长的方式,更加重实质的提高,积极地投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高现有产业的科技水平,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和研究合作,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培育和提升企业的核心

竞争力

  很显然,民营经济这种调整,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驱动下进行的,其走势和方向也是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一致的。

  从时间段来看,这个调整期是从2004年上半年开始的,一直延续到2005年。不过从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的倾向看,要使这种调整成为广大民营企业的自觉行为,并且展现成效,我以为需要在整个“十一五”期间继续采取相应的宏观政策进行引导。

  (文中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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