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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行重大建设项目现场代表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31日 19:37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1月31日电 (记者 郭奔胜)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财政厅了解到,为遏止重大建设项目超概算现象严重的问题,江苏省对省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实行“现场代表制”,有效地解决了政府投资项目中超建设规模、超投资预算、超建设标准等“顽症”。

  据2004年底出台的《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现场代表管理办法》规定,省财政部门对指定的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实行派驻现场代表制度。财政现场
代表从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后派驻,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直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固定资产交付使用。这一管理办法建立了重要财务事项联签制度,即由财政现场代表与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及建设项目监理公司代表,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概算、工程价款结算的审核意见和建设项目价款的支付请求等重要财务事项进行联签,防止了公共财政在建设项目中的“跑、冒、漏、滴”问题的发生。

  江苏近年来在各大工程中共派出了200多名“现场代表”,现场代表由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联合推荐,原工资关系、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不变,不在工程项目上拿一分钱,属于“独立代表”。管理办法还赋予了现场代表的重大事项报告权利,财政现场代表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投资变动、资金出现缺口或损失等问题,有权及时制止并向省

财政部门报告。

  据了解,重大建设项目“现场代表制”将在江苏全省逐步推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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