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行重大建设项目现场代表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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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31日 19:37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1月31日电 (记者 郭奔胜)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财政厅了解到,为遏止重大建设项目超概算现象严重的问题,江苏省对省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实行“现场代表制”,有效地解决了政府投资项目中超建设规模、超投资预算、超建设标准等“顽症”。 据2004年底出台的《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现场代表管理办法》规定,省财政部门对指定的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实行派驻现场代表制度。财政现场
江苏近年来在各大工程中共派出了200多名“现场代表”,现场代表由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联合推荐,原工资关系、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不变,不在工程项目上拿一分钱,属于“独立代表”。管理办法还赋予了现场代表的重大事项报告权利,财政现场代表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投资变动、资金出现缺口或损失等问题,有权及时制止并向省财政部门报告。 据了解,重大建设项目“现场代表制”将在江苏全省逐步推开。(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