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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欲引民资开放新能源领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 07:01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陈其珏 实习生 汤琳

  在去年国务院颁布“非公36条”后,民企进入能源领域的门槛有可能进一步放低。早报记者昨采访全国工商联一位高层人士后获悉,有关新能源发展的部分配套法规可能在将要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出台。此前一直对民企有各种限制的部分新能源领域可能进一步向民企开放。

  据该人士介绍,新能源主要包括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过去,民企在水电、风电等领域的投资都有一些限制,有些民企只能以参股等形式介入。此次,国家将大力提倡民企进入新能源产业,尤其是太阳能、小水电、风电等领域,并将出台相关措施予以扶持。另外,政府还可能采取对民企专门立项等方式批准其进入,或给予民企一定的资金补助。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曾公开表示,可再生能源作为清洁能源前景广阔。《可再生能源法》已出台,与之配套的相关政策法规将陆续出台,目前可再生能源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很快就要公布。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新能源领域由于科技含量高、企业起步规模较小,民企借助灵活的机制及对市场敏感等优势将拥有大好的发展前景。

  而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前天已经透露,可再生能源的配套法规将有12个之多。其将由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分别完成,包括:《水电适用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和技术规范》、《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量目标》、《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费用分摊办法》、《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财政支持政策》、《财政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规范》、《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及有关技术标准》。目前,这12个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已提上日程。

  “我国现在提倡节约型社会,要节约能源。新能源的开发可以为此提供更宽的宽度。”全国工商联这位高层人士指出,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一方面是为了创新能源,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中国无须对进口能源过于依赖。尽管如此,新能源目前在我国的所有能源中只占很小的比重,且以国有企业为主。很多民企只能以参股形式加入,并一直遇到门槛高、具体政策得不到落实等障碍。但在今年“两会”之后,这个情况将会逐渐有所改变。

  据悉,国家发改委曾于去年12月底批复了18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资金申请报告,并安排国家补助资金1.22亿元支持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建设,显示这一领域逐渐受国家重视。今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的正式施行,则为这一领域构筑了快速发展的法律环境。紧接着,1月13日,新能源行业的112家民企又联合发起成立了“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见早报1月26日B2版报道)。而就在刚刚结束的各地“两会”中,“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绿色能源”、“生态能源”等词也被与会代表多次提及,受到广泛关注。

  有关数据显示,在发达国家的能源消费结构中,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已经达到10%左右,而我国这一比例仅有1%左右,仍有很大的差距。

  (原文出自 06-01-27  第 92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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