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深圳严刑峻法维护外来工权益背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 02:01 第一财经日报

  刑拘逃薪老板深圳5年讨薪12.9亿

  本报记者 章正义 发自深圳

  春节将至,谢六生没有打算回家,他这些年已经习惯在这个时候往深圳市各级信访办跑,而不是火车站。

  每年这时,深圳市各级劳动部门信访办的门口,前来投诉的外来工络绎不绝,追讨欠薪的高峰时期与春节相伴而至。

  然而,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1月12日,深圳为打击恶意逃薪,在全国首次召开公开处理大会,不仅对30家不良企业进行曝光,还将8名恶意逃薪企业的老板和主要负责人刑事拘留。

  新闻通过媒体传播,每一位外来工听闻后都很振奋,而谢六生更是因此成了大忙人。

  谢六生维权

  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谢六生陌生电话不断,打电话者都是在深圳务工的外来人员,向他咨询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了接受有关劳资纠纷的法律咨询,谢六生手上还有几个案子在做。现在,他专门负责为不知如何应付黑心老板的工人们讨回应得报酬。为此,他白天要不停地穿梭于信访部门、劳动仲裁部门和各区法院、检察院之间。

  其实,1997年的时候,谢六生也是一名在深圳务工的外来工。那年,他带着梦想从江西老家一头扎进了深圳。不过,从他的第一份工作起,他不得不面对企业无端违约造成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但和其他外来工不同,他没有选择沉默。在荔枝公园的草地上,谢六生向罗湖区劳动局写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份投诉材料。“从1997年到2000年,我几乎都在为一些别人认为的小事打官司。”回忆起过去,谢六生仍然激动,“我最无法容忍的是,打工仔付出的劳动得不到回报,有些工人遭遇伤残甚至因此丧生,却被那些黑心老板所漠视!”

  有了艰辛的维权经历,谢六生深感外来工的不易。他最大的收获,是对《劳动法》等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烂熟于心。后来,他干脆放弃再找工作的念头,干起了为外来工维权的“特殊职业”:无偿为需要帮助的外来工提供法律咨询。因为没有律师资格,他只能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帮助外来工打官司。

  “一年大概可以代理五六十件诉讼,春节前后是最忙的时候。”由于这两天正是追讨欠薪的高峰期,需要帮助的外来工也特别多。白天,他除了要为手上的代理案件准备材料外,还要忙着奔走于各劳动信访部门之间,向外来工发放他自己印制的“外来工维权常识”;晚上,他还要参加自考培训班,为即将到来的法律本科自学考试作准备。

  谢六生表示,外来工不敢维权的原因是维权的门槛太高,成本太大。“一是时间,二是金钱,因此一些外来工在遭遇恶意逃薪向劳动部门投诉无果后,只能绝望地选择跳楼、堵路等极端的方式。”

  单从时间上来看,一个外来工从工资被恶意拖欠,到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再到法院一审、二审等程序,要拿到工资,少则三四个月,有的甚至要花费一年左右的时间。谢六生认为:“很多外来工觉得反正也没多少钱,没必要这样折腾,而那些企业老板正是摸准了员工的这一心理。”

  其实,在外来工维权的道路上,谢六生并不孤单。在深圳,像他一样有着相似经历,并活跃在外来工维权舞台上的还有很多。据他介绍,活跃于深圳市某劳动信访部门的便有20多个,“关外各区则更多”。由于外来工维权的需要,诞生了这一特殊的群体,也衍生了这一特殊的职业。

  严打恶意逃薪者

  1月12日,深圳再次开全国先河,首次公开处理恶意逃薪企业,公开曝光了30家存在恶意欠薪行为的企业。

  深圳市公安局以负责人透露,公开处理大会首次由深圳市政法委、公安局、法院、劳动局等多部门联合组织召开,既显示了深圳打击恶意逃薪企业的信心和决心,也标志着打击恶意逃薪的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在深圳正式启动。

  这次大会上,有8名恶意逃薪企业老板或主要负责人被现场刑事拘留。这是企业老板第一次因恶意逃薪被铐上冰冷的手铐。只不过,深圳以涉嫌经济犯罪实现了这一点。

  深圳市政法委副书记瞿忠泰表示,由于目前法律上还没有为恶意逃薪定罪,在对恶意逃薪老板调查时只能从经济犯罪的角度切入,“我们这样做,也是有意为相关立法工作起到推动作用”。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分局掌握的情况,首次被拘留的8名企业老板和主要负责人,均存在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频繁更改厂名、开具空头支票、虚假注资、私刻公章等手段转移资产,关厂逃匿,恶意拖欠供货商货款和工人工资。

  瞿忠泰透露,虽然关于该8名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还不能确定他们的最终定罪,“但一定会让恶意逃薪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据记者了解,近两年来,恶意逃薪事件在深圳频频出现,劳资纠纷不断的结果便是不断增大的用工缺口,2005年春节过后,深圳官方承认的用工缺口已达30万;另据媒体报道,这一数字在去年底已达到40万左右。显然,解决恶意逃薪欠薪问题已成为深圳无法回避的矛盾。

  根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2005年深圳市劳动信访部门共接受来信来访86608宗,涉及246175人次。另据透露,深圳过去5年共为劳动者追回欠薪12.9亿元,欠薪保障基金垫付欠薪4228万元。其中,在2005年抽查的35216家用人单位中,便查处违法案件9386宗,处理重大、突发劳资纠纷案件1194宗,为劳动者追回工资2.9亿元。

  这次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处罚方式,瞿忠泰表示:“效果非常好!”他在18日向媒体通报情况时称,这能对恶意逃薪老板和企业起到较强的震慑效果。据介绍,公开处理大会后,企业老板主动清欠,宝安区一台资企业老板主动以地产为抵押,贷款1000多万元,其中656万元已发放到员工手中,涉及员工3000多人。

  另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介绍,目前深圳有关欠薪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也较去年同期大大下降,全市劳动保障信访总量下降了30.5%,欠薪投诉下降了22.9%。管林根表示,由于企业恶意逃薪欠薪,致使劳资关系恶化,有外来工甚至通过跳楼、游行、堵路等极端的方式来讨要欠薪,此次对恶意逃薪老板打击力度的加大,将对深圳未来劳动执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仲裁决定形同虚设

  记者调查发现,在公开处理大会上被曝光的30家恶意欠薪企业,主要集中在服装、电子、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正是深圳乃至珠三角地区劳资纠纷的集中领域。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8日透露,这些企业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毕,欠薪总额近1亿元,涉及工人超过2300人,现在将主要通过欠薪保障资金垫付和老板借款的方式来解决欠薪问题。

  不过,记者发现这30家企业大都已经倒闭。在深圳市八卦二路一栋工业楼中,指示牌上记载有“深圳市海诺纺织有限公司(下称‘海诺’)”。“这个指示牌早就该拆下来了”,该大厦一位保安人员透露,海诺的老板早在半年前便不见了踪影,欠下了20多名员工几个月的工资。

  海诺的办公室已由另一家公司进住。在门口,一张由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出的裁决决定书十分醒目。根据其内容,该公司曾有近20名员工为讨回欠薪向劳动仲裁部门请求援助。不过,根据时间推算,从2005年6月份起,到仲裁决定发出的11月16日,20多名员工为此等待了近半年。

  之后,记者先后对另外几家企业进行调查,所到之处,都能见到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法院的封条。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处处长张明告诉记者,这些企业早就处理完了,很多老板都已经跑掉了。“这些企业基本没有组建工会组织,员工维权困难较大。”张明说。

  虽然也对深圳此次的打击力度叫好,但谢六生仍大为不解。因为在他看来,“对那些已经‘死掉’的企业进行曝光,和对那些正在发生恶意欠薪行为的企业进行曝光,后者的效果肯定会更好些。”

  区政府1号文追薪

  解决恶意逃薪,实际上就是在改善投资环境,深圳对此显然十分重视,并且已作过不少尝试。

  据管林根介绍,深圳早在1997年便通过地方人大立法的形式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建立了欠薪保障基金,用于垫付用人单位在破产、依法整顿或经

审计资不抵债等特定条件下拖欠员工的工资。

  管林根表示,欠薪问题作为一个多方位、多层面、多视角的复杂的系统问题,并非仅仅是劳动部门的事,应该建立起行政、司法联动的打防机制。即从监管上制约,要多部门联手运作处理;从手段上要“法律、法规、组织机构、人员、舆论媒体宣传、信息技术”等多管齐下。如:事先预防机制由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用人单位工资发放信用等级制度、社会责任体系、欠薪预警机制等。这正是一个长期探索的过程。

  目前深圳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分局专门派出5个追捕小组,前往各省市追捕恶意逃薪老板。此外,还将恶意欠薪的企业老板录入黑名单,通过网络在全国范围内追捕。在瞿忠泰看来,网上追逃不失为一种节约成本且行之有效的方式。

  根据深圳市劳动部门的统计分析,恶意欠薪案件集中在建筑行业、清无拆迁企业、无牌无证企业和应急临时用工企业。造成欠薪的主要有主观恶意欠薪、经营困难欠薪和诚信缺失欠薪,而在这三者之中,主观恶意欠薪多发生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但由于诚信缺失造成的欠薪则是所有欠薪案件中最常见的。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龙岗区已开始尝试多部门联动的应对机制。以今年区政府1号文的形式出台相关规定,将建筑行业的恶意欠薪交由建设局处理。明确规定,存在恶意欠薪的建筑企业,除不得享受政府有关优惠政策外,还不能拿到下一年政府的招标工程项目。

  “这对企业而言是一个很大的限制,明年深圳将在全市范围推广龙岗区的做法。”管林根18日对媒体说。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