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泉州一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 林永传) 四个因在春节期间收受贿赂的处级干部,在市民张罗着过年的时刻站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泉州市纪委日前为此专门发出通报,指出春节期间是行贿受贿、收受“红包”等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时段,希望该市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据通报,二OO三年十月,泉州市城西环路北一区一号至四号楼、北六区五号楼工程
,违反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给曾获“鲁班奖”的两家工程队。同年底,该市沿海通道丰泽段拆迁安置房B幢工程,违反市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的规定,发包给第二中标人,给国家造成损失九十三万元人民币。中标的工程队又违反规定将该工程转包给另一工程队,从中获利四十万。
经查,泉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兼城西环路拓改分指挥部总指挥黄亚泉、原市建设局副局长兼城西环路拓改分指挥部副总指挥陈桂生、原市建设局副局长黄金九、原丰泽区副区长兼沿海大通道丰泽段指挥部副总指挥朱周能分别收受包工头的贿赂,为工程违规发包提供方便。
目前四人均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通报称,这些行贿受贿行为大多发生在春节前后,涉案的四名处级干部均已担任领导干部多年,也曾在自己的岗位上作出一定的贡献,如黄亚泉曾在西北地区当了十八年兵、陈桂生从部队的副师级干部转业,但却没能好好把握自己,最终滑入犯罪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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