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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拟提高救助标准 重点推进低保覆盖农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 01:37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常菁 发自北京

  社会救助的标准将进一步提高。

  昨日,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到中国政府网做在线访谈时透露,民政部、财政部正在研究提高对受灾群众的口粮补助、倒房重建、毁坏房屋的修复等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的标准
,将在确定后付诸实施。国家经常性救助的补助标准、补差标准今年也计划继续提高。

  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副司长王治坤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根据目前和财政部会商的进展,今年提高救助标准的重点会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和城市低保资金。

  “从2003年开始,中央财政对农村医疗救助的投入资金是每年3亿元,今年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城市低保资金,2004年中央财政投入102亿元,2005年是112亿元,今年也将继续稳步提高。”王治坤说,“具体的数字现在还不清楚,需要等到今年全国‘两会’由全国人大审批后确定。”

  据李立国介绍,目前全国有2200多万人口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月补助标准是167元。全国“五保”对象有570多万人,现在已经纳入到“五保”供养的有320多万人,平均年生活费标准是900多元。全国已经有700多万农村人口纳入到了低保制度,还有1204万人纳入到了经常性的定期、定量救助制度。

  王治坤指出,现在全国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低保制度,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就是尽快建立全面覆盖的农村低保制度。目前,在农村低保救助和农村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方面,还没有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民政部要求地方先把农村救保障助制度建立起来,各个地方根据自己地方财政的情况开展工作。

  据了解,社会救助工作主要包括经常性的社会救助、紧急救助和临时性救助等。经常性的社会救助工作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紧急救助主要是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对灾民的紧急救助和应急救助行动;临时性救助主要指对低收入人群的救助工作和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包括流浪儿童的救助。此外,民政部门还与教育、司法、建设等有关部门合作,开展了教育、医疗、住房和北方地区供暖等多方面的专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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