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团力争资产和效益5年翻番 所属金融企业要以上市为目标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10:08 金融时报 | |||||||||
本报上海1月23日电记者陈宜萍报道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王明权今天在此间召开的2006年集团工作会议上提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集团改革发展全局,以建设规范化金融控股集团为目标,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加快发展,提高效益,使各项工作在新一年迈上新台阶。 记者了解到,截至2005年底,光大集团总资产达到553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0%。所属企业共实现利润16.7亿元,比上年增长了32%。
王明权在分析光大集团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时指出,在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突出发展主题,争取在未来5年使集团资产规模、经营效益翻一番,重要金融企业实现上市发展目标。 对于2006年的工作,王明权强调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集团要以金融为基础,积极推进“金融、环保、旅游”三大产业的发展。金融企业要以上市为目标,以资本约束为重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拓展业务,调整结构,防范风险,规范管理,增加盈利。实业投资企业要进一步面向市场,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加快发展,做强做大。 二是要重视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党员先进性建设。 三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将品德好、能力强、素质高、会干事的管理人才选拔到重要岗位。同时,坚持以业绩为核心,以能力为导向,完善员工考核评价体系。 四是要切实履行国家赋予的管理职责,加强集团化管理。要在法人治理结构框架内,以产权为中心,以资本为纽带,实施战略控制、资本控制、财务控制和风险控制,履行国家赋予的“看管责任”,维护国家和集团利益;充分尊重所属企业的独立法人资格,支持依法合规独立经营,正确处理不同法人主体间的治理关系;加强集团和所属企业董、监事会建设,保证董、监事会独立运行和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强化对派选董、监事会的管理;发挥集团优势,加大金融资源整合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