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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度假”合同有陷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16:01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滨通讯员高巍)春节临近,一些打着“分时度假”旗号的旅游公司又开始四处游说消费者体验这种新兴的旅游度假方式。海淀区消协昨天就此发出消费提示:分时度假存在陷阱。消费者一定要慎重签约,特别是不要轻信“保证代办签证”之类的承诺。

  张先生一家人前段时间被邀请参加北京天伦度假发展有限公司举行的分时度假座谈会,对方说只要参加,就可以当场领取价值500元的高级化妆品。参会期间,张先生被告知只
要预交一部分费用,就能享受天伦度假网络内的度假村和酒店,还有机会出国旅游,而且当天办理可优惠。经过工作人员3个小时的轮番劝说,张先生顾不上看厚厚的合同,就草草签字并交了5400元作为一半订金。此时张先生才发现,对方承诺的500元化妆品,只不过是一张某美容店的美容优惠卡,若要使用,还需另加1000元。

  更让张先生气愤的是,他回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后,才发现经营者为自己提供了过多的“免责”内容,而且消费者除了要交10800元外,每年还要支付几百元的房屋维修费。张先生对这种分时度假的方式感到不信任,便找到公司要求退费,然而公司却以合同中无退款规定为由拒绝退款。

  海淀消协因此提示消费者,遇到“分时度假”这种旅游促销时,首先要对对方进行资格审查,在签约之前要注意看组织者是否具备旅游经营资格,无经营资格者根本无法办理去国外旅游的必要手续;其次,签证承诺不一定可靠,不要过分相信“保证代办签证”的承诺;第三,由于“分时度假”采取会员制方式,时间跨度很长,最长为40年,一旦经营者倒闭破产,这种预期消费风险要考虑清楚;第四,度假时如要求交换到未购买使用权的其他地方住宿,还要额外交纳交换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哪些,需要多少,消费者须在协议中列明。

  网络实习生: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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