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重庆出台新规 行贿企业不得承接政府工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06:58 新京报

  重庆市检察院面向社会开通行贿档案查询系统

  据新华社重庆1月22日电 (记者 徐旭忠) 为了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规范建筑企业经营行为,重庆市规定凡在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黑名单”记录的建筑企业,根据规定将不得承接政府工程。

  重庆市检察院近日面向社会开通了“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接受社会各界免费查询,凡被法院判“行贿罪”的人员,都将进入“行贿黑名单”。“行贿黑名单”正式启用后,查询范围缩小为“行贿罪”,只要有法院判定的行贿事实,就会被取消承接政府工程的资格。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自行贿事实被法院认定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招标;10万元以上的,取消两年竞标资格;50万元以上的,3年内不得承接政府工程。如判刑超过5年以上的,终身禁入建筑市场。

  重庆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掌握的“行贿黑名单”是确定企业“廉洁资质”的硬指标。今后,非政府工程的廉洁准入管理也将用上“行贿黑名单”。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