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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京金融企业最高获1000万补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 11:11 新京报

  新政策支持北京金融产业

  本报讯(记者 张诚 刘宝强) 1月19日,由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事局五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意见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对外发布,对来京新建和迁入金融机构给予500万到1000万的一次性补助,并提出对金融企业高管给予股权、期权激励等优惠措施。

  “我们对金融机构承诺的每一句话都将得到切实落实!”北京市国资委副主任霍学文郑重地承诺。根据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2005年2月7日以后在京新设立的或新迁入京的金融企业,将可以享受办公购房补助或者租金的补贴,并可以按资本金级别享受500万元至10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对于部分规模很小的金融机构,还可以选择免费进驻金融创新发展基地,享受最长3年免办公用房租金的待遇。此外,在京金融机构的高管和员工也将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个人所得税减免的优惠,并且解决符合条件职工的户口和子女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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