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制订印发了《“1104工程”投入运行后监管业务流程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调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职责分设、责权明晰、统一协调、运作高效”的思路,逐步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分离,合理配置非现场监管人力资源,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管力量,建立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有效协作机制。
为建立有机协调、科学规范的非现场监管流程,理顺监管职责关系,不断提高非现场监管工作水平,实现整体、持续和有效的监管,银监会早在成立之初就启动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1104工程”。同时,确定了“周密论证、统一规划、急用先行、分段实施”的指导思想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的系统建设原则,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银监会非现场监管信息科技平台。“1104工程”的实施,是建立有效银行监管体系的重大举措,是我国银行业监管方式的一次革命。
《意见》在科学研究、多次论证和认真听取香港金管局有关专家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就“1104工程”投入运行后监管业务流程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调整提出了系统、全面、具体的指导意见,目的是为了配合“1104工程”实施,给银监会机关各部门和各银监局明确的政策意向和操作依据。
《意见》明确了监管业务流程、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调整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以及非现场监管的工作职责;提出了稳步推行非现场监管专业化措施及非现场监管人力资源配置措施;梳理了非现场监管数据的信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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