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一窝粮耗子骗取粮食补贴款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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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21:11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1月19日电 (冉瑞星、黄豁) 本是肩负看管粮库重任的粮管人员,却合谋骗取国家的粮食补贴款,贪污私分20万元。近日,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万州区五桥粮油食品管理站站长冉启洪和收储科科长邹兴文二人因犯贪污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副站长张平、财会科长钟碧莲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出纳冯天琼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03年,身为五桥粮油食品管理站站长的冉启洪,得知政府要对粮食部门调购退耕还林粮食运输费实行补贴的消息后,遂召集该站的中层以上干部开会商量此事,张平、邹兴文、钟碧莲、冯天琼等人便与冉启洪一起商量,如何套取国家的粮食运输费补贴款。为了从财政部门获取更多的补贴款,他们经密谋商定,决定去找空白运输发票来自己填写,邹兴文首先向某个体运输户要了三张空白运输发票,由钟碧莲虚报数量和单价,邹兴文填写发票,编造从重庆忠县官坝镇、开县中和乡、梁平县竹山镇等地分三次调购粮食2820余吨,运费312480余元。随后,他们用这三张假运费发票从区财政套取现金,除冲销该站当年实际发生的运输费、搬运费、购编织袋等费用112488.10元外,余下的20万元作了该粮站的收入。 2003年11月,该粮站要求每个职工交纳退耕还林保证金2万元,中层以上干部每人交纳4万元,站长冉启洪立即召集中层干部开会,为了及时收齐保证金,副站长张平建议将套取的20万元为冉、张等五人交保证金,在场的5名干部都一致同意。2004年4月,当冉启洪得知政府要对粮站改制,解除所有职工的劳动合同时,遂再次召集开会,邹兴文科长提出要求将保证金退还给本人所有,其余4人均认为改制后再也捞不到钱了,一致表示同意将这4万元分别退还个人所有。后来,5人从冯天琼处各分得现金4万元据为己有。 案发后,5人先后在纪检机关和司法机关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并退清了全部赃款,司法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