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部委专题--国家工商总局 > 正文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8:25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2006-1-18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

  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局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

  通知指出,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的今年的重要任务,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依法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全面摸清食品经营主体情况,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通知明确,这次清理规范的范围包括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清理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主体准入行为。清理规范的内容包括3个方面:一是证照是否齐全。检查食品经营主体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检查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或无证无照等问题。二是证照是否有效。检查食品经营主体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或者是否存在营业执照有效而许可证过期或营业执照过期而许可证有效等问题。三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实际状况是否与登记注册事项一致。检查食品经营主体实际使用名称与登记注册名称是否一致,实际经营范围与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是否一致,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注册的住所是否一致,以及其他经营状况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还对清理规范的步骤作出具体部署。这次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从今年1月开始,到6月前完成,具体分为3个阶段:1月份为宣传培训阶段,各地工商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对参加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2~5月份为清理规范阶段,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食品经营主体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进行清理规范,并做好登记、录入、统计等工作;6月份为检查总结阶段,各级工商机关对本系统清理规范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并对数据资料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对清理规范工作的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及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通知要求,这次清理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分别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有效性依法进行审核、清理和规范,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在今后登记注册中严格坚持先证后照,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级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负责对本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户进行排查,对持证持照依法生产经营的,按户登记相关事项,实行一户一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违法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对清理规范后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情况,各级登记注册机关要通过计算机网络或书面文书等方式逐级反馈给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基层工商所,为基层工商所进行食品经济户口管理和日常监管提供有利条件。基层工商所要在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排查和逐户登记的基础上,统计汇总相关资料,逐级上报。

  通知要求严格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协作与配合,既要加强工商系统内部各职能机构的协调,又要加强与卫生、食品药品、质检、农业、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部门之间整体优势。

  (中国工商报提供)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