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因素使税收增幅超GDP增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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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6:4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统计口径不同 ●GDP结构与税收结构有差异 ●外贸进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与对税收增长的作用影响不一样
●征管因素的影响 本报北京1月17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介绍了我国2005年税收工作情况及2006年工作安排,并与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崔俊慧一起回答了记者提问。 2005年全国税收收入达到30866亿元,比上年增长20%,而全国GDP的增长不到10%。对此,谢旭人分析说,税收增长高于GDP增长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两者的统计口径不同。税收是按照现价计算征收的,而公布的GDP增长率是按照不变价或者叫可比价核算的。据有关部门预测,2005年按照可比价统计的GDP增长是9.8%左右,如果考虑价格因素,现价GDP增幅预计在13%—14%,与税收增幅的差距就大大缩小了。 第二,GDP的结构与税收结构之间有差异。税收主要来源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幅要大大高于总的GDP增幅。 第三,外贸进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与对税收增长的作用影响是不一样的。GDP核算是外贸进出口净值,也就是说进口是做减项的,出口是做增项的,所以进口数量越多,对于GDP减去的数字就越多。但是,进口在税收上,只要发生进口了,那就会有税收收入,而出口退税不从税收收入中扣除,是财政单独做退库处理。 第四,征管因素的影响。去年进一步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加大税务稽查的力度,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这也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表示,中国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对于我国引进外国资本、技术和人才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也促进了外资企业的发展。但是,长期实行的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并存的格局是不符合国际惯例的,也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影响,需要予以统一和规范。 王力说,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中国的内资和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两套企业所得税制虽然法定的税率是相同的,都是33%,但由于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多于内资企业,所以实际税负是外资企业低于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将现行内、外资分别适用的两套所得税法,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建立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统一规范透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地发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的进程,将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王力说,国家去年对房地产有关营业税政策做了调整,区分商业性买卖和消费性买卖,同时考虑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别。税务机关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不是一项新的税收政策,而是税法早已明确的规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2006年,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的各项税收政策,同时按照一体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的税收征管。 王力解释说,现行的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也有一些优惠的规定,比如对个人出售住房以后,在一年内换购住房的,合乎规定的是可以免个人所得税的。同时,对于个人出售住满5年唯一的生活用房,在出售的时候是可以免个人所得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