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6名干部受罚审计风暴 2人停职离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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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2:15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章正义 发自深圳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获悉,针对去年在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圳已对1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包括13名局处级干部。审计之后对责任人作出如此大范围的处理,不仅在深圳尚属首次,在全国亦较鲜见。
据悉,深圳市政府已向市人大提交了《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责任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下称《处理整改报告》)。今天,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该报告进行审议。 此次因审计问题被追究责任的16名责任人中,给予行政处分的有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有9人,另外2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停职离岗培训。 其中,深圳市民政局因殡葬管理所及所属单位管理和经营不规范,其党组责任人向市政府作书面检讨,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额退回2004年以来擅自提高标准发放的奖金、补贴和四大节日外的过节费;深港西部通道工程项目单位因挤占建设资金226万元为员工购买商品房,在妥善解决挤占资金后,有关责任人也作了书面检查。 深圳市政府一名官员表示,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深圳将积极推进各项财政制度改革,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从制度上规范财政收支工作,对重大项目从立项到决算,实施全过程的监控。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教授张涛认为,目前我国有关问责制中的责任承担制度已较为完善,问题在于执行过程中往往有法不依,“对16名干部的处理正是深圳在这方面迈出的一大步。”不过,他表示,审计发现问题后的处置和监督权本应由人大执行,但目前问责仍是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因此,‘责任风暴’在深圳也仅是刚刚起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