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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继续审议 分歧体现根本性争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1:50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赵杰 发自北京

  昨天,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负责人参加的《物权法》专题座谈会结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会上说,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物权法》的立法工作。“目前,《物权法》草案仍在审议过程之中。法律委、法工委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把草案修改得更好,提请常委会继续审议。”

  11日,一位知情人士曾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物权法》四审中间分歧过大,“所以常委会在《关于召开四次大会的决定》中并没有提及《物权法》”(见本报12日报道)。有学者和参与起草《物权法》草案的专家当天表示,这种分歧更多体现在“私有化”和是否“违宪”两种根本性的争议上。

  16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的委托,盛华仁在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了为期两天的《物权法》专题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对《物权法》草案的意见。他表示,对“草案”的研究修改,要遵照吴邦国委员长的要求,深入研究如何准确反映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深入研究如何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认真研究,抓紧工作,深入研究如何反映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等重大问题。

  据了解,座谈会上,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认为,《物权法》是一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基本经济制度、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草案”有关中国基本经济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土地承包经营等规定,符合宪法规定,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总体上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物权法律制度的要求。同时,“草案”也体现了对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之后,大家对“草案”的一些规定也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在官方努力探询修改意见的同时,学者们也在积极努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尹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具体法律条文方面的分歧,“大家仍会努力去作出修改和完善,其实任何一部重要的关系国计民生的法律,都是在意见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出台的”。

  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轶则认为,虽然分歧很大,但是学界仍会一如既往地做好改善工作,“更好地推进《物权法》出台”。

  《物权法》草案已经过了三次审议,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去年7月还将“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去年9月,吴邦国亲自主持座谈会,就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提出的主要问题,专门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法律委、法工委表示,还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认真研究,把“草案”修改得更好,提请常委会继续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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