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所得税将合并 国税总局正积极研究论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木佳 17日北京报道 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王力副局长说,现行的内外资两套所得税法将合并。 王力在介绍我国解决内外资税制合并问题的基本思路时说,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
对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王力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都作了部署,明确地指出,要统一各类企业的税收制度。现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合并改革进行积极的研究和论证。 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将现行内外资分别适用的两套所得税法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建立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统一规范透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优化国民经济的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地发展。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的进程,将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