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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资所得税将合并 国税总局正积极研究论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木佳 17日北京报道

  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王力副局长说,现行的内外资两套所得税法将合并。

  王力在介绍我国解决内外资税制合并问题的基本思路时说,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
中国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两套企业所得税制虽然法定的税率是相同的,都是33%,但是实际的税负由于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多于内资企业,所以实际税负是外资企业低于内资企业。这对于我国引进外国资本、技术和人才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也促进了外资企业的发展。但是,长期实行的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并存的格局是不符合国际惯例的,也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影响,需要予以统一和规范。

  对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王力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都作了部署,明确地指出,要统一各类企业的税收制度。现在

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合并改革进行积极的研究和论证。

  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将现行内外资分别适用的两套所得税法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建立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统一规范透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优化国民经济的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地发展。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的进程,将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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