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建立进出口准入合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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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4:24 经济参考报 | |||||||||
记者 韩乔 陆裕良 本报讯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16日在北京与欧盟负责消费者保护的消保委员基普里亚努签署关于管理合作安排谅解备忘录。据悉,这标志中欧在所有进出口产品市场准入方面建立了全面的合作磋商机制。
李长江说,这份备忘录有助于双方及时解决贸易中出现的产品标准、认证、合格评定、风险评估等市场准入技术性贸易措施问题,在信息提供、人员培训、快速反应、工作机构等方面确定了有效的运作方式和工作规则。 签字仪式前,双方就中国禽肉等食品、农产品出口欧洲,欧洲肉类、水果、酒类及化妆品出口中国等问题进行磋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