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部委专题--发改委 >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第五批通过审核的国家级开发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1:58 发改委网站

  经国务院批准,2006年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了第五批通过审核的20家国家级开发区,其中包括开发区清理整顿之前设立的宁波大榭开发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天津港保税区、宁波保税区、张家港保税区、福州台商投资区等以及清理整顿之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宁波保税区物流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物流园区、厦门象屿保税区物流园区、深圳盐田保税区物流园区、天津保税区物流园区等。

  目前,尚有14家国家级开发区未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审核,涉及辽宁、山东、云南等省,准备在下一批公告。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