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信之人今后将无处躲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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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0:00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 唐福勇 1月16日北京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新闻通气会”上表示,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进入正式运行。
央行副行长苏宁表示,预计今年上半年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全国实现联网运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各商业银行的信用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主要采集和保存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既要实现商业银行之间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借贷,防范信贷风险;又要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只能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审核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及信用卡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才能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据了解,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始建于2004年初,并于同年12月中旬实现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全国7个城市的联网试运行,2005年8月底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的联网运行,经过1年的试运行后,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 目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3.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约为3500万人。截至2005年底,收录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97.5%。现在,任何自然人无论在国内任何地方、也无论在哪一家商业银行留下的借款和还款记录,或开立结算账户时填报的基本信息,商业银行的基层信贷审查人员均可在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后,进行查询、实现共享。许多商业银行已经将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贷前审查的固定程序。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在全国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启了5.2万个查询用户终端,目前每天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已达到11万笔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