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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出台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9:58 国资委网站

  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规定要求公司工作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廉洁奉公,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发生。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应当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自觉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得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廉洁从业工作要强化党内、部门、考评、群众监督检查,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对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荣誉、警戒教育、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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