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国资委把抓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事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国资监管的有力抓手,为了激发国有股监事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真正做到依法行使好监督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南通国资监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注重强化对国有股监事的考核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南通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监事管理暂行办法》和《监事工作考核细则》,对国有股监事的任
职资格、职责范围、报告制度、监督管理和述职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督促国有股监事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规范有效地履行好应有的职责,切实将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相应对考核的内容和办法进行细化,对考核的标准进行量化,强调将考核的结果作为评价国有股监事工作业绩和实行奖惩的主要依据;
二是注重平时考核。实行季度例会制度,要求监事按季度集中进行工作交流,报告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所在公司国有资产运行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市国资委组织工作讲评。每季度工作交流和评议意见都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归入个人考核台帐,既作为监事平时工作实录和业绩考核,又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信息反馈。将执行国资委重大事项报告和重要事项备案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对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时段、方式作出统一规定,责成国有股监事在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公司重大事项,促使国有股监事加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履职尽责,确保重大事项向国资委反馈更为快捷畅通,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及时有效地防范各类风险。
四是抓好年度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监事推荐、征求所在公司股东会意见、查看工作台帐、国资委考核小组综合评价等方式,组织好年度考核工作。全体国有股监事认真准备,积极参加,集中展示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考核评比,表彰优秀国有股监事,对全体国有股监事起到了鼓励和鞭策的作用。由于注重强化考核,从而增强了国有股监事的工作责任心,激发了国有股监事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国资监管工作的水平,也有力促进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完善和和谐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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