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连市国资委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监事会工作。先后组建了6个监事会办事处,向22户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向3户国有参股企业派出了监事。全年各监事会上报《监督检查报告》22份,调增企业所有者权益2.3亿元,为配合国有企业改制、监督检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范企业经营和财务风险、辅助领导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市国资委组建后,制订了监事会派出计划和工作方案,今年4月,市政府决定向大连港集团等16户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派出监事会。一年来,监事会工作人员不辱使命,以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为工作中心,以不参与、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为前提,采取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调阅审计报告,形成了多份详实的财务分析报告。通过认真调研,摸清了企业家底,特别是涉及国有资产安全及影响企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亏损企业提出了扭亏意见58项。及时纠正了不实资产,调增了3户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保障了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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