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报告称因法规滞后16万亿动产担保金被闲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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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00:23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刘杰) 由于担保交易法律的滞后,使得我国动产担保信贷所占比例严重低于国际水平,由此造成的资金闲置就高达16万亿元。而这些资金原本可以担保生成约8万亿元的贷款,相当于我国金融机构三年的新增贷款额。在一份名为《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的研究报告中,央行公布了上述惊人的数字。 16万亿元!这个数字已经超过我国人民币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截至2005年11月为13.85
央行是在昨日举行的国际研讨会上发布该研究报告的。这份由央行、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IFC)历时两年完成的报告认为,由于我国担保交易法律的滞后,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不能成为国内企业的融资来源,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有70%的信贷来自动产担保。 “如果按照50%的贷款折扣率计算,16万亿原本可以担保生成约8万亿元的贷款,相当于我国金融机构三年的新增贷款额。”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金融法律处处长刘萍告诉记者。 这一现象被认为已经影响到金融生态环境乃至经济的发展。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单一的不动产担保与企业资金融通的巨大需求形成了鲜明对比;另一方面,大量闲置的动产资金却无法用于解决企业融资困难。由于我国可抵押资产范围狭窄、执行担保债券环节多费用高,世界银行《2005年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将中国置于支持信贷市场的法律和机制最差的国家之列。 此外,报告还认为,由于对不动产担保的过分依赖,促使房地产价格不断升高,并造成中小企业贷款、农业贷款困难等突出问题。 J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