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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运价格有涨有不涨质疑声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10:26 法制日报

  票价有别是否听证

  事实看点

  本报记者 陈煜儒

  今年春运期间,铁道部作出了一个非常人性化的决定: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临客硬座票价不上浮(直达特快临客除外)。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说,实行临客硬座票价不上浮,并不是铁路客运能力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不需要在时间和空间上分流旅客,而是为了体现国家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体现铁路对农民工的关爱。

  这一举措受到农民工的欢迎,却也引来一些议论:为什么其他票价还要上浮?既然有的不上浮,有的上浮,为什么不举行听证?

  自2002年

国家发改委首次就铁路春运票价举行听证会以来,由于每年票价上浮和下浮的时间和幅度一样,发改委就这一问题没有再举行过听证。有关人士也认为,就同一内容每年举行听证也是一种行政资源的浪费。

  看点一

  

铁道部相关负责人说,2002年由国家发改委举行的那次听证会不是简单地针对春运票价上浮进行的听证,当时这个听证会就是要建立对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这么一种旅客票价的机制。它不仅仅是针对某一年的春运进行的听证,而是对全年,包括春运、暑运、五一、十一节假日期间和运能特别紧张的线路上进行一些票价的浮动。所以不存在每一年春运都要专门进行一次价格听证会的问题。

  看点二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教授莫于川认为,依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价格调整是要进行听证的。如果火车票每年上浮的理由是固定的,经过科学论证、民意表达,形成了一个惯例,可以规定3年内不用听证,并应写入规范性文件中。3年的时间规定是因为考虑到铁路的发展,铁路在经营中成本的构成因素发生变化,如机车更新了、铁轨的质量更好了、火车跑得更快了、良好的管理节约了成本等,这时就应该再举行一次听证。如果把这种听证的间隔期写入规范性文件,具有了合法性,就不会有人再“老调重谈”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俊海说,如果说原来的价格听证的结果,包括确定的价格水平不变的话,可以不举行听证会,但一定要在当时的听证会上讲清楚,此次听证会后形成的价格决定究竟是几年有效。如果情势发生了变化,可以形成召开新的听证会的理由。关键是应当恪守公平、公正、透明、双赢的原则,因为价格听证会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涨钱,有的时候还意味着降价。

  看点三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铁路行业已有了合资铁路公司、铁路专运线等多种经营模式,在非公有制成分投资相对比较多的线路上,应该像一些航空公司一样实行市场定价,这样就不存在听证的问题了。更重要的是,部分市场定价会促进铁路行业的竞争,最终受益的还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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