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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网大改造 76.4亿元改造资金击倒一批干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15:51 南风窗

  本刊记者 石 破 发自西安

  7年前,陕西省农电局系统得到了国家投入的农网改造资金76.4亿元。这是该局成立10年来得到的最大一笔基本建设资金,全系统为之欢欣鼓舞。在“国电”主导农网改造的大势下,这也是全国唯一由省“地电”公司主持大局的特例。

  然而,从1998年到2004年,在陕西省农网改造期间,76.4亿元的改造资金却击倒了一批干部,63名违纪违法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涉及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19人,30人被判刑,该案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省规模最大的集体腐败案。

  2005年11月,集体腐败的带头人、以受贿金额折合711万元人民币(其中20万美元受贿未遂)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陕西省农电局局长王文学,在忏悔书中写道:“现在的管理模式漏洞太大了!……我希望以我为鉴,健全资金管理的监督机制,(以免)将大量的国有资金流入私人老板的腰包,腐败作风有机可乘,受贿现象层层出现……”

  忆往昔,局长本是好同志

  王文学,男,1947年生,土生土长的陕北乡下娃。1967年府谷中学高中毕业,1969年进入府谷县火电厂当工人。1972年被推荐到西安交通大学电机工程系学习,毕业后分配到榆林供电局,历任电工、班长、主任等职。1983年事业风生水起,被任命为榆林供电局副局长,1984年任局长,1987年起兼任局党委书记。

  1989年,由省水利厅农电局和西北电管局农电局合并而成的陕西省农电局正式成立,王文学被省委组织部任命为省农电局副局长,同时仍任榆林供电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在榆工作。据王文学的老部下、榆林发电中心主任谢某说:“在榆林工作时的王文学热情、豪爽,不讲条件,乐于助人,在用人上注重才干。”

  农电局的成立在全国是孤例,当时由陕西省政府出面,向中央要回了省内66个县、区的供电企业(“国电”陕西省电力公司保留33个县、区的供电企业)。因为按照当时的政策,地方电力企业要无偿上归、代管,重组为合作公司,所以陕西省“农电局”成立后,“国电”公司多次行文,想将陕农电收为己有,但陕西省政府顶住了这个压力。王文学落案后检讨说“我的腐败行为不仅害了自己,也给全国就陕西这么一家像样的地方电力公司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其中就包含着对不起省政府倾力扶持陕农电的愧疚之心。

  王文学老家府谷县的府谷信息港,曾以《家乡骄子王文学》为题,介绍了他的简历:

  1991年,王文学调往省农电局工作。1996年任省农电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当时,农电局的内外环境很不理想。由于他们与陕西省电力公司之间实行的是趸售制度,用王文学的话说是“刀把子捏在国电手里”,农电局系统常受打压,66个县有300万人还没用上电,40个县的电力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1960年代建的关中配电网年久失修,有电供不出去,供出去的也因电价高而用不起。所以,虽然省农电局的供电范围占全省72%,但售电量却只有40亿千瓦时,不到“国电”的1/5。

  王文学上任后,不断找省政府要政策,跑北京要电力扶贫资金,对内严抓管理,定经济指标,经过几年努力,省农电局售电量大幅增长到80多亿千瓦时,企业固定资产由几亿元增长到20亿,每年缴税1亿元左右。1999年,王文学被新华社陕西分社推举为“世纪之交陕西水电系统十大新闻人物”之首。

  1998年,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即,农村电网改造、农电体制改革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当时,国务院指定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作为农网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并负责向农行贷款,政府出台政策,通过全网加价在15~20年内偿还。

  在陕西,省政府指定省农电局负责66个县、区的农网改造工程和电网运营管理,省电力公司负责其余33个县、区。王文学自豪地说:(农电局唱主角)这是我们自己争取到的,并且在全国只有陕西一个省能做到这样!

  王文学还有一个引为自豪之处:早在1996年,他就提出了“建设是发展、改造也是发展”的战略,把投资重点放在电网的技术改造上,当年的电网建设总投入1.2亿元,1997年又达到1.3亿元。王文学认为,他提前推行的做法与国家“农网改造”战略是一致的。

  伤如今,带队沦为阶下囚

  “我起了个很坏的带头作用,导致农电局系统出现了很多犯错误的同志。”王文学被捕后在忏悔书中写道。

  1998年底,农网改造工程开始后,陕农电在中央拿到了62亿元的地方配电网的独立列户的网改资金,2002年,经过王文学的努力,又追加了14亿投资。到2004年底,陕农电系统66个县、区平均得到1亿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资金,这是史无前例的。农网改造是王文学执掌省农电局期间最后、也是最大的一项工程,王文学和他的诸多同僚就栽在这上面——

  除了王文学通过各种途径受贿711万元之外,农电局财务处处长李菊萍收受西安一家房地产公司贿金200万元后,将公款1.2亿元转存,为其解决贷款问题;她给榆林供电局拨付数千万元网改资金、电力建设基金,收受榆林供电局局长刘文强贿金80万元;她擅自决定并安排财务处向府谷县农电公司直拨网改资金,收受该公司党委书记杜某贿金50万元……

  农电局副局长兼陕西地方电力科技投资公司董事长刘健民,收受了金石公司贿金16万美元,并接受其他公司“感谢费”3万美元、下属企业“感谢费”20万元。

  按照王文学意图,为温州商人吴宝发承揽农电局的生意提供种种方便的农电局信息自动化处处长高峰,自己也没闲着,利用担任省农电局农网改造招标办和省招标局联络员的身份,做了几笔自己的生意,收受贿金30万元。

  农电局计划基建处处长、农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苏锦厚,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了10个单位或个人所送人民币23.5万元、美元7000元。

  经常千里迢迢地从陕北跑到关中,热衷于给王文学、李菊萍、苏锦厚等局领导送钱的榆林供电局局长刘文强,自己忙里偷闲收受贿赂人民币73万元、美元8.5万元及62万元干股。

  2004年12月21日,王文学被陕西省纪委“双规”。用办案人员的话说:“双规”后第三天,王文学就像“竹筒倒豆子”、“麻袋倒西瓜”似的,一口气交待出15宗涉嫌犯罪事实,其中有14宗(含1起犯罪未遂)成为后来公诉机关向法庭指控的事实。

  从2004年8月起,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近100名省农电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责令纠错,63名违纪违法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其中,省农电局(现地电公司)系统干部职工54人,目前已有30人被判刑。

  2005年9月19日,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王文学等人受贿案。一名旁听者说,当他看到昔日的农电局党委成员们鱼贯而入时,不由得产生一个奇怪的感觉:农电局党委会搬到法庭上来开了。

  怎奈何,制度虚掩腐败门

  为顺利实施农网改造,陕西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农网改造领导小组,组长由一位副省长担任,王文学是领导小组成员之一。1999年3月,省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及电网运营管理办法》,编制了《陕西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同时,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农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计划的审批及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以及工程进行中的协调工作。在办公室下,设有招标投标委员会。

  而陕西农电局内部的制度建设,从部门设置上看也是比较完善的。与资金打交道的有财务处、计划处、审计处、稽查处等。其中,审计处负责对全省农电系统有经济活动的单位进行审计;稽查处对全省农电系统各基层电力局的用电、营销、抄核收等行为,用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当然,这些重要部门均由局长王文学主管,此外他还掌管着决定全系统干部、职工前途命运的人事处。

  根据省政府指示,陕西农电局也成立了农网改造领导小组,王文学任组长,副组长及组员有十几人,下设:设备材料考察组、计划组、财务审计组。人马配齐之后,网改工作正式开始。腐败也随之展开。

  问题首先出在对厂家的考察、推荐上。“当然,由于国家公布的认证厂家很多,不可能全部去考察。”王文学说,“一般也就是照顾些过去合作的老厂家,以及对朋友、熟人推荐的厂家进行考察。同样是认证厂家,如果不是老客户、关系户,一般很难进入我们的考察行列。”

  招标前,农电局要给省招委会报一个重点推荐名单。这个名单很重要,因为农电局是甲方,所以其意见可谓“一言九鼎”——能上推荐名单的,基本上都能确保中标,而且名次越靠前,中标后分得的标段也越大,即中标的数量、金额越多。

  而名单上的供货商,必须经王文学同意才能定下来。受王文学指派,担任省农电局农网改造招标办和省招委会联络员的高锋,按照农电局的意见(也就是王文学的意见),将推荐名单报到省招委会,明确告知他们:这就是农电局的意见,要让这些单位中标,然后再走公开、合法的招标步骤,确保这些单位中标。

  可以说,在这样的考察体系之中,即使是质优价廉的名牌产品,没有关系也难以进入陕西省农网改造的采购名单;反之,只要有了关系,有钱铺路,即使是劣质积压产品,也能一下子销售得干干净净。

  私企老板向王文学、李菊萍等人行贿,是自己掏腰包。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向省农电局领导行贿,贿赂款从哪里出呢?

  一是行贿者本身也是受贿人,从自己收受的贿金中拿出一部分,再向上级部门领导行贿。

  二是一些国有企业与私人合资兴办新企业,这个新企业就成了国企领导的提款处。如府谷县电力局1996年与私人股东合办了主营电力电杆的府谷县制杆厂,后又与私人股东合办了新龙化工公司。2000年和2001年,府谷县电力局局长刘建华两次去省局争取直拨网改资金,共向王文学行贿30万元。这笔钱在府谷电力局的账上无法支取,刘建华就给制杆厂厂长张某及新龙公司经理高某打电话,让他们各提15万元现金给自己,等将来两家企业向电力局上缴利润时扣除。2003年初,农电局财务处长李菊萍以其丈夫毛某开办肛肠医院需购设备为由,向榆林供电局局长刘文强索要资金,刘文强便从下属某公司要来30万元人民币送给李菊萍。

  三是各单位普遍私设小金库,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企业领导随意支取。2003年6月,李菊萍住院做手术时给刘文强打电话,要求帮助解决40万元人民币,准备买汽车送医生,以感谢医生的关照。刘文强立即派人将40万元转账支票送过去。2004年11月,省纪委和省审计厅曾组成74个审计小组,对全省市、县(区)地电部门现金库进行统一监盘,统一封存账目,统一审计。仅在镇安县电力局,当天盘库就发现“小金库”594.5万元人民币。

  王文学在狱中对农网改造工程的体制疏漏进行了反思,提出了三点“个人的体会和建议”:

  一、基础产业的建设专用金,一定要高度集中使用,绝不能分散,(否则的话)层层管理、层层剥皮、层层使权,漏洞太多。

  二、国企的业务建设专用金,不能算作企业的经营权,不能由企业自行使用。因为这是国家的专用钱,是国家基础产业专用金,应由政府高层管理全过程,形成产业后交企业经营。

  三、政府再也不要为专项工程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省长、副省长任组长来组织实施——都是形式主义的,比如农村电网改造,设备材料的招标,表面看,方方面面的人参加,还有《招标法》,在所谓的公开、公正中进行,实质并非如此。因为参与的人多,权力分散,责任不到位,等到出了问题,没有一个负责的人。我省网改工程中,有近20亿元的设备材料招标看起来是合理、合法的,但问题是出了不少腐败干部,(这方面)也要高层把握,责任到人。

  四、电力企业属国家所有且为社会的基础产业,企业发展资金是在国家政策下得来的,那么应该是各级政府来层层向上级政府讨要运作,不应该由企业法人负责讨要,若像现在由企业来运作,就会出现问题。因为政府的成本开支有法在先,不允乱支,企业法人就容易犯腐败罪,好像还是为企业发展。

  按照王文学的思路,要想在类似的工程中避免出问题,资金使用要“高度集中”,建设过程应由“高层管理”,招标应由“高层把握”;“高层”要么被王文学这样不担事的下级给累坏了,要么就得面对王文学们交上来的行使权力的机会。

    下篇:腐败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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